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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妻子举报之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9日17:30 《法律与生活》杂志

  本刊记者/孙欣

  提要:他说:“杀人不过头点地,如果把自首的机会给我,也不至于判这么多年。”

  妻子说:“我实在是受不了了,不知道怎么想的就去公安局了。”

  母亲说:“不恨媳妇,犯罪就得服法。我们家已经被他搅得不像个家了。”

  8月23日,北京市石景山区法院第五法庭,被告人纪增春涉嫌盗窃案正在开庭审理。旁听席上除了几名记者再无别人,两名检察官对面的辩护人席上也是空荡荡的。被告席上的纪增春似乎孤立无援。但纪增春认罪态度非常好,对任何问题都给予了肯定的回答,这使得审理过程流畅、顺利。

  承认全部盗窃事实

  检方指控,河北三河市的被告人纪增春1999年2月27日凌晨,伙同佘杰、郭洪波在北京市石景山区老古城大楼后,盗窃白色面包车一辆,价值人民币24700元;1999年4月18日2时许,伙同佘杰、郭洪波在88号胡同内,盗窃白色面包车一辆,价值人民币31500元…… 从1999年到2001年,一共作案12起,数额达29万元。要求法院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此纪增春都一一确认。

  案卷中也可以清楚地看到,在侦查机关多次对纪增春的审讯中,他都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尽管表示很多细节和盗窃地点已经记不清楚了。他记得最清楚的是与佘杰、郭洪波和胡增那次。“时间记不清了,就记得那天晚上月亮特别圆”。“我们四人来到石景山古城的一个家属区,在一栋东西向的楼下有一辆白色面包车,车头朝南。撬开后,我开车,把车开到河北涿州卖掉,每人分得600元”。

  纪增春交代,尽管多次盗车,但自己所得数额并不多,加起来不到1万元。盗车的原因是“生活困难”。纪增春原来在燕郊开发区一个国营单位工作,1994年因为教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尽管只被关押了8个月,但出来后工作没有了。初中毕业的纪增春累活不想干,舒服的活干不了,一直晃荡,而妻子无业,两个孩子都还小,家庭生活当然困难。这时他跟同村人郭洪波合计如何找点来钱的活,想来想去,他们找到被认为有本事的北京人佘杰。三人一拍即合,决定去佘杰熟悉的北京石景山区偷车。纪增春说每次自己负责望风,到手后负责开走,因为三人中他开车技术最好。后来有一段时间那两人没再找他,他忍不住给佘杰打电话,询问怎么不偷车了。佘杰告诉他,因为郭洪波认为三人分钱不合算,就把他甩了。他马上对佘杰说:“不找我没关系,咱们俩去呀。”这样他们俩又单独去偷过几次。

  检方拿出大量证据,其中有纪增春的供诉,更有同案犯的供诉。原来,早在2001年,佘杰、郭洪波等人已经被抓。在案卷记录中,记者看到,2001年6月24日凌晨3时许,公安人员因见在街上游荡的佘杰、郭洪波行迹可疑就对他们进行了盘查。佘杰首先交代了盗窃事实,并供出了同案犯。偷车者、销赃者相继落网。

  2001年6月27日,公安人员曾到纪增春的家去抓他,但他那天恰好外出打牌,第二天回来一进村就听到公安局抓人的消息,他想一定是来抓自己的,赶快就跑了。先跑到保定躲了一段时间,后来又流浪到三河市,就租房住下了,以开黑摩的谋生,一天挣个三四十元,日子久了看没有动静,他就把妻子、儿子也接来生活。

  一次妻子回村里,把郭洪波的判决书带回来,他才知道同伴们都被判了,胡增最轻,已经服刑期满,佘杰因为检举同伴有功被判五六年,郭洪波主动坦白被判十一年,都还在服刑,只有自己在逃。那份判决书纪增春“看了十几遍,想了好几天”,最后还是没勇气自首,“能躲一天就一天”。2007年因为打架,纪增春曾经三次进出公安局,但都没被发现,他盗车的历史似乎被轻易地抹去。

  但这一天还是来了。2007年5月13日零时30分,河北三河市公安局燕郊治安分局接到燕郊赵辛庄村张云(化名)的举报,称其丈夫纪增春伙同佘杰、郭洪波等人从1998年开始在北京实施盗窃汽车。于是,大概凌晨1点多,纪增春从睡梦中醒来看到从天而降的警察。知道是妻子举报的自己后,纪增春很干脆地承认了一系列犯罪事实。

  由于纪增春对检方的指控完全没有异议,在审理完毕短暂休庭后,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纪增春盗窃罪成立,并因盗窃数额巨大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罚金一万两千元。法官解释,由于纪增春是被妻子举报的,根据最高院相关精神,亲属举报不能算作自首,所以只能酌情从轻,判得比郭洪波等人要重一些。法官问纪增春有什么意见,纪增春立刻回答:“没有意见。我认罪服法。”

  到头的夫妻

  庭下,记者询问纪增春是否会上诉,他表示:“对判决当然不服,可是我不上诉。判死刑最好,活着有什么意思?老婆都这样。”他说自己不恨妻子,毕竟自己犯法了,早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可是“也不会感谢她。她怎么连自首的机会都不给我?不然也不会判这么重”。

  举报纪增春的张云是他的第二任妻子,两人1996年就在一起了,有个十岁的男孩。记者问他们夫妻感情怎样,他有点玩世不恭地微笑着:“好,不然能过十多年吗?”记者问:“你们平时吵架吗?”“很少。”“她举报你之前你们吵架了吗?”“没有,好好的。我正睡觉呢。”“她是凌晨去举报的,你当时不知道她出去了吗?”“知道,可不知道干什么去了。她搞传销,经常半夜出去,人家干什么去也不跟我说呀。”他说,妻子搞传销后就变了,什么地方都去,“到河南驻马店那样的地方去淘金,能淘出什么?我跟她说,她就烦。现在好了,把我整进来了,没人烦她了。”“你进来后跟她有过联系吗?”“有,让她送过钱,600元,那肯定是我妈给我的,就是让她跑跑腿。”

  记者又问:“你想过自首吗?”“想过呀,之前也跟老婆说过,不过一直没勇气。而且当时同伙被抓时儿子小,想等孩子大点,自己再多赚些钱”,他很肯定地说自己一定会自首的,“我都算好了,肯定要在郭洪波出来前进去,不然他肯定会找我要钱,逃是逃不掉的。”记者追问:“他为什么向你要钱?”他回答:“他坏呀。”接着话题一转:“可现在全完了,坐十几年出去了还有什么?儿女大了,母亲不在了……”记者注意到,说起与妻子之间的事情,他就一脸的不在乎,但有一点他反复说了好几次:“不管她会不会提出离婚,出去我肯定不会再跟她生活在一起了,都这样了,还谈什么感情?”

  “是,我们是没办法生活在一起了。从举报那时候起,我就没打算再跟他过下去”,谈起丈夫,刚说了一句,纪增春的妻子张云就忍不住哭起来。“我是实在受不了了。我们总吵架。尤其是这半年,他一喝完酒就跟我干架,又骂又打,而且他是一天两顿酒。我也想过,过不下去我就走吧,可是我又舍不得我们的儿子,他也离不开人。那天晚上我们又干架了,一直干到半夜,我受不了了,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反正也顾不了那么多了,就到公安分局把他举报了。当时公安局的人还有点不相信,反复问我,还做了笔录。”

  她回忆举报后第一次见面,纪增春没说什么,她先骂开了,边骂边哭,说:“我不举报你你也有那么一天的。”纪增春说:“都这样了,你也别骂了,也别伤心了。”张云从公安人员那里得知,“他知道是我举报的后就全部都承认了”。

  “我现在越想越伤心,也更觉得对不起他,毕竟是我老公,生活了那么多年。”张云说,纪增春心眼不坏,只要不喝酒,脾气还好,对孩子也不错,可“一喝酒就不是他了,就要发疯。结果孩子也怕他。日子真是没办法过,我实在受不了,不逼急了我也不会那样做”。

  接受采访时,张云因为脚伤已经在家休息一个月了,她说自己找了个工作,“我得养活孩子呀”。对于纪增春说她做传销的说法,她显然有些惊讶,连问好几遍:“是他说的?是他说的?”最后她连连叹气,解释说:“我没做什么传销。他挣的钱养不活我们,我就自己找点活干,怎么着每月也能挣个几百元。哎,也不用再说了,毕竟他是我老公。”

  对于纪增春说的会去自首的说法,她给与了否定的答复。说之前夫妻俩没有谈论过自首的话题,也没有去自首的打算。至于是否会离婚,她解释两人根本就没有登记,不过今后怎么办,她还没有打算,“先看看再说”。

  听到纪增春被判12年的消息,她很吃惊,“怎么这样重呢?”她说不知道法院开庭审理的消息,不然肯定会过去看看,之前她给纪增春送去过钱但没能见面。她说自己的脚好后,一定会去看望纪增春的。

  尽管知道了丈夫对自己的态度,但张云并不害怕纪增春将来会对自己怎么样,因为她知道“他这个人还可以”。

  张云租住的房子与婆婆家就隔一条街道,但显然来往并不多,“有事就打电话,没事也不用串门”。纪增春被抓后,婆婆和小姑子曾过来商量孩子的事情,知道是自己举报的丈夫,婆婆和小姑子没表示怨恨,婆婆虽然很伤心,但也说“估计他也学不好”。她很痛快地告诉了记者婆婆家的电话,委托记者把判决消息告诉婆婆,“问问他们怎么办”,想了想又说,“也许背后婆婆会骂我”。

  “这个家被他糟蹋得不成家了!”

  尽管对妻子满腔不满,可是在谈到其他家人时,纪增春三次落泪,那就是孩子、母亲、妹妹。尽管他拒绝对孩子们说点什么,还说自己十几年后出来孩子们都大了,还有什么感情?可谈到女儿,他还是立刻很自豪地说:“肯定能考上大学!”他因此也非常感谢妹妹,说他们兄妹俩的感情比世界上任何一对兄妹都要深厚 ,妹妹帮他照顾母亲,抚养女儿,出来后他一定会报答的。

  对于没有亲人前来旁听的“冷清”境况,他的解释是母亲年纪大了过不来,妹妹一定是工作忙,因为她是“会计师”。

  其实他不知道,自己的家人并不知道开庭的消息。按照惯例,当事人家属在本地的法院电话告知,否则一律公告传达,因为不了解这一程序,纪增春的家人根本不知道案件的进展情况。

  得知儿子被判12年,纪增春母亲的第一反应就是:“妈呀,怎么这么重呢?”接着她央求记者:“自首他自己没勇气,是他媳妇举报的,他也没离婚,是他媳妇呀,大妹子,你能跟法官说说,少判他几年成吗?”记者向她解释了相关的法律程序,她都一一让孙女记下,说等女儿回来后跟她商量商量,不过又说:“知道了也没用,没人去给他跑这个事呀。他妹妹上班,女儿还小,我老伴也没了,我64岁了,身体不好,为了他眼睛都快哭瞎了。”

  “我跟老伴都是出名的老实人、好人,怎么就养了他这个儿子呢!他的脾气一点不随我们老俩口。”说着,老人忍不住哭起来,“这个家都被他糟蹋得不成家了!”

  “他神经有毛病,变态! ”老人提起儿子又爱又恨,“我不恨媳妇,他犯法国家就该制裁他。他是自己不争气呀。他是越失败越往下,这可能跟他头一次离婚有关系。”

  老人说,1994年,因为家庭琐事,媳妇提出离婚,并且是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纪增春非常生气。离婚后他就开始喝酒了,一喝酒脾气就不好。因为他不上进,跟父亲产生矛盾,就离开家住进单位,结果“更没人管他了,不久就犯事了”。他父亲自己包了个厂子,结果没做好,亏钱了,再想想就这一个儿子还不争气,老父亲又气又急,很快去世了。老人说到这里又哽咽了,“我们家经济条件不好,老头生病没钱看,不然也不会死了”。

  因为儿子靠不上,纪增春的母亲与女儿一家生活在一起,“我也没工作,没收入,全靠女儿我心里也难受呀,何况还得养儿子的女儿。”纪增春离婚后,女儿归他抚养,因为想到孙女“那边有个后爹,这边有个后妈,就爷爷奶奶是亲的”,所以这个孙女一直跟老人生活在一起,目前已经高一。老人谈起孙女,总算舒了口气,“考上的是重点高中。我跟她姑姑整天教育她,不要学他爸那样,一定要争气”。老人不断埋怨儿子拖累了孙女,“初中孙女就入团了,可她姑姑说,要入党人家一调查她爸估计就麻烦了”。对于第二个媳妇生的孙子,老人说自己一点都不管,因为“怕长大跟他爸一样。我对男孩是失望了”。

  话虽这么说,可老人还是爱子心切以致“病急乱投医”,几次央求记者给法官说说,给儿子减刑,她说:“再怎么说,我就这一个儿子,再怎么不好也是我儿子。他刚被抓那一个月我难受得不行。可我实在没能力,现在我还替老头背着八万多元的债呢!”

  对于媳妇的举报她表示一点都不怨恨,说两个媳妇跟她处得都很好,第一个媳妇到现在都喊她“妈”。她知道儿子的脾气,媳妇这样做没什么不对,“犯法就要举报”。而且媳妇当时还去给儿子送钱,其中有媳妇出的一半。自己身体不好,只能靠媳妇跑跑这事了。“可现在判这么重,人家媳妇肯定不跟他了”。她说回头跟女儿商量商量,想办法去看看儿子,让他安心改造。“摊上这么个儿子,有什么办法呢。”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7年9月下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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