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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撞死三名交警获刑六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30日15:01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记者 胡军 通讯员 花法宣) 备受社会关注的京珠高速三交警被撞死一案,昨日一审有了结果,广州市花都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肇事司机段怡义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段怡义表示服从判决。

  被告人段怡义,35岁,湖南茶陵县浣溪镇人。2007年3月1日早上8时许,段怡义驾驶制动、雨刮器、灯光均不合格的粤B898菖菖号中巴车,搭载11名乘客,从湖南省茶陵县出发,沿京珠高速前往深圳市。

  当天下午6时许,已连续驾车行驶4小时未休息的段怡义,行至京珠高速北兴路段时,驾驶的客车突然失控向右驶入路肩,撞向正在察看该路段事故隐患情况的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民警刘桂堂、陈彬、黄志权三人,三人被抛出西侧路外5米深的排水沟,刘桂堂、陈彬当场死亡,黄志权受重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乘客段某某受轻伤,段某花、段春某、肖某某受轻微伤,中巴车严重损坏。

  案发后,段怡义弃车逃逸。同年3月3日,警方在

东莞市凤岗镇将其抓获。经广州市交警支队
高速公路
二大队
交通事故
认定书认定:段怡义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认为,段怡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重大交通事故,并致三人死亡、一人轻伤、三人轻微伤,且肇事后逃逸,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庭宣判后,段怡义表示服从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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