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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少年勒死房东抢走现金和手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02日05:41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王文杰)3个年龄都未满18岁的少年,竟合伙将租住房子给自己的屋主杀死,并实施抢劫。记者从中山市小榄镇有关单位了解到,警方通过小榄车站的电子眼侦破了这一命案,并将三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屋主被害租客消失

  警方介绍,9月10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在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区盛丰社区一出租屋内的一男子赵某某被杀,该男子手脚都被人牢牢用绳子捆住,倒卧在房内的床上,背上被砍了几刀,再被人用绳子勒颈致死。歹徒搜走了赵某某身上的现金和一部诺基亚手机后就快速逃离,现场没有留下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警方初步调查情况显示,赵某某是该出租屋的屋主,年约30多岁,是湖南人,而赵某某遇害后,租住其房子的3名房客也不见了踪影。

  车站电子眼记下行踪

  经过调查,警方找到一拣到赵某某手机卡的女子。该女子反映,她9月10日在客车上捡到该手机卡。于是专案组成员马上到小榄车站,调出了当天12时后的电子眼监控录像,进行排查,最后锁定了3名嫌疑男青年,这三名男青年神色慌张,他们在售票窗口买好了车票后,就急匆匆从候车室上车了。警方随后又查看了车站的售票记录,发现他们购了往

东莞的车票。

  依据小榄车站电子眼拍摄下来的这一重要线索,9月13日,专案组迅速派员赶往东莞,于9月14日晚11时许在东莞市石龙镇抓获3名嫌疑人:周某某(男,17岁,湖南省怀化市人)、胡某某(男,16岁,湖南省益阳市人)、郭某某(男,17岁,湖南省益阳市人)。他们对作案事实供认不讳。3名疑犯交代,事主赵某某是从事承包出租屋后转租的,由于赵某某手上共有80多间出租屋,3名疑犯也是其租客,他们估计赵某某收入颇丰,于是就以租客和老乡的身份进入赵某某的房内,对其进行捆绑后实施抢劫,为怕身份被揭穿,3人遂对赵某某杀人灭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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