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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大学生毕业后挪用公款购买笔记本电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03日04:37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余皓 通讯员许丽薇 郭艳萍 实习生胡丽程)尚在见习期间,陈某便开始挪用公款高消费,正式上岗后更是大肆用公款购物。他在短短一年三个月内,伙同姚某挪用公款达18万余元。上月底,江汉区法院一审对陈某判刑7年,其同伙姚某被判刑2年。 今年25岁的陈某来自巴东农村,家境贫寒。2005年5月,他在大学毕业前夕应聘至汉口一家医院任住院部结算员。见习一个月后,他发现了财务漏洞:当天的收款总是于次日上交,遂起贪心。6月,他便开始挪用公款消费,将次日的收款填补前几日的亏空。7月,他转正后见没人发现,胆子越发大起来,挪用金额从数百元到数千元不等。 陈某作案半年后,会计姚某发现财务有问题。后在陈某的请吃下,姚某也加入到挪用行列。 由于有公款支撑,陈某的消费水平越来越高,他用公款买来笔记本电脑、摩托车、手机各两部,还在汉阳租下一门面做服装生意。 据法院查明:2005年6月至2006年9月,陈某伙同姚某挪用公款18万余元。今年1月,检方接到举报后对陈某、姚某予以查处。 此案开庭时,陈某的同学对其不无惋惜:“上大学期间,他勤奋好学,乐于助人,最大的缺点便是爱面子,抽的是17元一包的黄鹤楼,经常宴请同学及老乡。” 陈某在悔过书中也称,爱面子让他铤而走险成为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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