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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拒向老乡交保护费店面被砸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05日01:22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马永春)前日晚8时许,丰台区大红门一家小鸭脖店被砸,店主称砸店者是湖北老乡,此前曾两次来收“保护费”。目前,丰台警方正在调查此事。 这家被砸的鸭脖店位于大红门东后街,昨日中午,该店的门窗均没有玻璃。店主称,前晚8点多,3名年轻人持铁棍来到店里,动手便砸玻璃和家具,并将柜台上的鸭肉全撒在地上。3人离开后,店主报警。 店主称自己是湖北人,砸店者是其湖北老乡,这些人之所以砸店是因为未从店主手里收到“保护费”。店主说,他的店上个月中旬开业,上月29日3个操着湖北口音的年轻人来到店里,称要收2000元的“保护费”,店主对此予以拒绝。本月1日,3人再次到来收钱,又被店主拒绝。 该店周围的几家店铺的老板和店员均称看到了砸店经过,并称认识砸店者,但当记者问这些人的详细情况时,目击者均不愿多说。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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