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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服务员强奸实习女生获刑四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05日08:13 台海网

  台海网10月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张清 通讯员 一舟) 晓岚 (化名)是一名艺校二年级学生,今年来厦门一家酒吧实习。没想到晓岚在喝醉酒后,被酒吧的男服务员强奸了。近日,这名男服务员一审以强奸罪被判刑4年。

  晓岚今年18岁,是广西一家艺术学校二年级的学生。今年3月中旬,晓岚只身来厦,在同学的介绍下,到厦门一家酒吧唱歌。让她没想到的是,来实习的第二个月,她就失身了。

  今年4月5日清晨5点多,晓岚陪客人喝酒,醉得一塌糊涂。服务员阿松见状,将她扶进一间包厢。想着衣着暴露的晓岚,欲火难耐的阿松一直在包厢门外徘徊,这一举动令清洁工余阿姨很诧异。她问阿松怎么还不回家,阿松说要等晓岚,并谎称晓岚住在他隔壁。

  随后,阿松把晓岚扶进电梯,打了一部车,直接回了自己在后埔的暂住处。将晓岚扶上床后,阿松迫不及待,扒开晓岚的衣裤,趁醉将她强奸了。晓岚一觉醒来,发现身旁躺着一丝不挂的男子,大吃一惊,细看一下,竟是酒吧的男服务员。晓岚发觉下体很痛,马上意识到自己被身边这个男的强奸了。

  当天晚上,晓岚将此事告诉了酒吧经理,报了这名男服务员的工号,并坚持要报警。原来,晓岚还不知道这名男服务员的名字,也没有和他说过话。她认为,这个男服务员毁了她,她还是个处女。经

医院证实,小艺的
处女膜
多处擦伤。

  在酒吧经理的质问下,阿松终于承认强奸了小艺。法院认为,阿松趁晓岚酒醉没有意识的情况下,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其行为非常恶劣,已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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