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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银行经理挪用500万公款无法追回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0日10:44 中国法院网
湖北洪湖市某银行两名经理利用职务之便,内外勾结,涉嫌挪用公款500万元为他人营利。近日,被洪湖市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 检察机关初步查明,1996年初,时任某银行部门经理的王某、副经理李某与原武汉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某事先预谋,采取虚构事实等手段,从某信用社拆借500万元公款,假借融资名义,帐外挪用给武汉某集团有限公司使用。为了应付单位检查,隐瞒真相,犯罪嫌疑人王某、李某拿着在武汉市某城市信用社开具的500万元虚假存单和虚假协议书在单位财务部办理了相关手续。 由于武汉某集团有限公司倒闭,致使银行500万元的资金损失无法挽回,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和较大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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