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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半夜砍死18岁儿子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0日11:49 《法律与生活》杂志

  文/胡庆波 席建平

  “得到的爱少,也不懂得如何去爱别人!”这就是亲生父亲杀死年仅18岁儿子的根源吗?

  俗话说:“血浓于水。”然而,已过不惑之年的廖强(化名)却在凌晨3点以玩游戏为名敲儿子廖晓成(化名)的房门,被拒后竟然破门而入,在房内意外地发现了儿子的女友。争执中,廖强持菜刀猛砍儿子头、面、颈等部位数刀,致使倒在血泊中的年仅18岁的晓成无限留恋地离开了人世。

  不知这是一个怎样“心狠手辣”的父亲,为何对亲生儿子下此毒手?他在法庭上又是如何为自己辩解的呢?

  “得到的爱少,也不懂得如何去爱别人。”对被告人廖强进行法律援助的律师乐彤对案情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后,这位女性法律人从独特视角对被告人这一行为的根源进行了解读。

  “其实我只想吓唬他”

  2007年8月30日上午10点,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伴随着一阵清脆的脚镣声,一位中等身材的中年男子低着头缓缓地走进了法庭。就在法警关门的刹那,庭外传来一位妇女——被害人的母亲——撕心裂肺的痛哭声。

  这位男子就是对儿子痛下杀手的廖强,中专文化,原北京市西客站邮电局职工,2002年合同到期后一直待业在家。

  此时,廖强木然地坐在被告席上,头一直深深地低着。浓密的眉毛下,他那双不大却很深邃的眼睛始终直视着地面。

  不知是镇定还是麻木,这双眼睛里没有一点恐惧,也没有一丝泪光。他用及其低哑的声音叙述了杀死儿子的经过——

  我儿子晓成今年18岁,刚刚高中毕业,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自从2002年起,我就没有了固定的工作,平时有活时帮别人打打零工,没活就在家里呆着。所以,家里的经济来源主要来自我媳妇,她在北京某公园工作,每个月工资1500元左右。我本人始终没有房产,现在住的房子是我媳妇单位分的。

  我和晓成是亲生父子关系,曾经有过一次矛盾。那是4年前的一天晚上,我和一个女的站在马路上聊天,她是一个副食店的售货员。正巧被我妻子和儿子撞见,还没等我解释,晓成就上来打了我一拳。我出于自卫,打了他几下。我一个人在外面住了一个月。后来,儿子哭着给我打电话,说他错了,我说儿子你没错,你向着你妈说话是难免的。于是,我就回家了。

  过了这件事后,我对晓成没有什么看法,晓成也对我一直很尊重。

  两年前,我家买了一台电脑。我和我儿子都喜欢打电脑游戏,无奈家中只有一台电脑,他白天总“霸占”着,我只能晚上玩。所以,我半夜玩游戏、吃饭已经是一种习惯了。

  2007年1月27日凌晨3点多,我睡了一觉醒来,想去我儿子屋里玩电脑打游戏。谁知里面竟然插着门,他以前很少插门睡觉的。

  我敲门,他不开,也不和我解释为什么不开门,我一生气就用膝盖把门顶开了。

  开门以后,我儿子从床上跳了下来,站在门口,质问我大半夜的干什么啊。我问他为什么不给我开门。他说:“我就不给你开,管得着吗?”

  “我是你爸我怎么管不着?这是我家,我想怎样就怎样。”我回了一句。

  当时屋里没有开灯,黑咕隆咚的。吵着吵着,我突然发现儿子房内的双人床上竟然还有一个女孩。

  我忍不住教训晓成说:“你现在可不像话啊!”

  晓成说:“你管得着吗?你大老爷们的没有钱、没有房,这是我妈的房子,你滚蛋!”

  我气急了,喊道:“这个家归我管,是我的。不归你管!你滚!”

  晓成竟然拿起凳子抡我,我很气愤。后来骂了一会他又要抡我,还嚷嚷着让我滚蛋。我实在控制不住了,就去厨房拿来一把菜刀,隔着正在拉架的妻子,砍了晓成两刀。

  他躺在地上依旧不依不饶,后来就没动静了。

  见此情景,我急忙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打完120后,我又接着拨打了110,结果对方是提示音,我就给挂了。这时,我听见我儿子的女朋友正在拨打110,我告诉了她这里的具体地址。

  当大夫来了以后,我下楼看到了警车,就上前找到警察说是我报的案,并大致交待了案发经过。

  我现在非常后悔,其实当时我只是想吓唬吓唬他。

  公诉人当庭出示了廖强的妻子的证言:“四年前,由于我母亲生病,我和我儿子去照顾我妈,有两三天没有回家。一天晚上,我和儿子在回家路上看到廖强和一个歌厅小姐聊天,我儿子上前和他吵了起来。后来,廖强对我说这事他永远记得。可能从这开始记上我儿子的仇了。我儿子临死时对我说,妈妈,我死了。可是,在一旁的廖强却说:‘你儿子都死了,还管他干啥?’”

  而根据廖晓成的女友证言显示,当廖强将儿子砍倒时,曾经说过“我早就想杀了你了,杀了你我坐牢去” 这样的话。对此,廖强矢口否认。

  法官唐纶的表情一直十分严肃,他向被告人讯问道:“脖子是人的要害部位,你知道吗?”“你懂什么叫父慈子孝吗?”“虎毒不食子啊,你自己的亲生儿子,你怎么下得去手啊,你怎么想的啊?”

  法官还讯问了被告人平时和儿子交流的内容及频率,被告人廖强回答说,父子二人除了讨论打游戏的内容之外很少交流。“子不教,父之过啊,你只跟孩子谈玩游戏,没有谈过别的吗?比如今后孩子的打算啊?聊过正事没有?”

  回答法官的,是死一般的沉默。

  是否蓄意杀人

  公诉人:被告人廖强被指控为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院认为本案是蓄意杀人。理由如下:

  第一,几年前廖强的“丑行”在妻儿面前败露,发生在两人之间的争斗也在廖强父子之间埋下了较深的仇怨。廖强曾公开表示要报复廖晓成。可以想象,一个始终生活在妻儿唾弃中的男人产生如此强烈的报复心理是再平常不过的。

  第二,在廖强的犯罪行为中显示出典型的蓄意杀人特征。案发当晚,廖强的行为充分表现出无故寻衅的姿态,进入房间后廖强以言语相激,挑起事端,乘廖晓成不备,猛砍其颈部。尸检报告显示,廖晓成的颈部一半已被砍断。事后,廖强还说了“人已经死了,还管他干啥”的话。似乎一股挥之不去的恶气终于一吐为快。

  第三,廖强的行为于情于法均难以容忍。廖强生活作风败坏,道德品质恶劣,丑行败露后,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图害亲子。如此丧心病狂,于情为世人所不容,于法违反了法律规则,应予严惩。

  以上意见请合议庭给予考虑,作出公正的判决。

  辩护人:本辩护人认为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此案为蓄意杀人,被告人应当属于激愤杀人。

  另外,被害人自己也是有过错的。即使父亲有做得不对的地方,作为儿子,也不该对父亲说出那么无礼的话,这是违反天理人伦的。也正因如此,廖强才被激怒,情绪才会失控。

  同时,廖强在性格上有缺陷。据了解,他的生活环境一直很压抑,从小父母对他不够疼爱,兄弟姐妹对他也不够友爱,导致廖强性格孤僻压抑。婚后他生活在岳母家,自己也为此自卑,导致性格缺陷加深。案发当晚,被害人恰巧揭开了他的这块伤疤,压抑很久的愤怒当时一下子就爆发了。

  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从证据看被告人事发后马上后悔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警察到后主动被抓捕,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刑,应当可以认定为自首,请求法官依法从轻处罚。

  公诉人:正因为廖强性格内向,才有可能将仇恨藏于心中不表现出来。

  辩护人:一个人若心怀着要杀了另一个人的仇恨,这么多年他家里人不可能一点都看不出来,所以我认为“蓄意杀人”仅仅是公诉人的推测。

  公诉人:即便自首成立,法律规定的是“可以”从轻判决,并不是“应当”。本公诉人认为鉴于廖强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不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在最后陈述阶段,廖强表达了自己的悔意和求生的意愿。他说:“我由于一时冲动,失去理智,做了违反法律的事情,给我的家人带来了痛苦。违反法律是要付出代价的,我非常后悔,我对不起我的家人,给他们带来了心理上的伤痕。我认罪伏法,听从法律的判决,恳求法官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专家:提倡换位思考

  开庭当日,被告人廖强的亲属无一人旁听,参加此案庭审旁听的4个人均系这个不幸家庭的邻居。在他们的印象中,廖氏父子关系很好,他们很想知道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这起悲剧。其中一位邻居告诉记者,他看着廖强的儿子长大,孩子性格温和而内向,很有礼貌,廖强为人也十分随和。

  面容憔悴、神情恍惚的被害人母亲作为本案证人出庭。但是由于案发情境慌乱,廖强是否拨打过110等很多细节证人均无法证实。但她表示希望法官对被告人能够轻判。

  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乐彤律师告诉本刊记者,廖氏父子关系其实一直很好,就在案发前不久,廖强过生日时,廖晓成还在家里准备了饭菜,买了生日蛋糕,并邀请同学和邻居一起为父亲过生日。乐律师认为廖强做出这种行为和他的孤僻性格有关,“得到的爱少,也不懂得如何去爱别人”。

  2007年9月10日,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家庭亲子关系中,彼此应当相互理解,认识自己应当负的社会责任。发生问题时,建议换位思考,承担他人角色,设身处地为对方考虑,寻求妥协的、二者兼顾的折中方案,以免走上极端。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7年10月上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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