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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滋病男子持针管抢劫获刑11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0日14:08 法治新报
本报讯(记者 王潇翊) 陈军是一名爱滋病患者,他手持针管专门瞅准通信营业厅工作人员实施抢劫,因工作人员害怕被感染上爱滋病不得不交出营业款。10月9日,被告人陈军被银川市金凤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000元。 据了解,今年36岁的陈军1996年因抢劫罪被法 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0年和2002年两次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今年6月30日,陈军因涉嫌抢劫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今年6月10日12时15分许,被告人陈军手持装有液体的针管,窜至银川市金凤区庆丰街一家中国联通光华易网通信专营店内,以针管内装有爱滋病血液威胁营业员刘某,抢劫110元后逃走。 6月13日,陈军又窜到银川市金凤区另一联通营业厅以同样手法抢劫营业员780元和一部手机后逃走。6月18日、6月25日、6月28日,陈军分别3次窜至金凤区一中国 移动话吧、联通营业厅、中国 移动专营店内,以装有爱滋病血液的针管实施抢劫。6月30日,陈军再次窜至金凤区庆丰街一家中国联通光华易网通信专营店内抢劫时,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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