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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网管目睹小偷作案不提醒被失主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3日04:34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姬娜 实习生 杨瑛 侯倩) “我在网吧里上网,不料装有1万多元现金的包不翼而飞,而网管虽亲眼目睹了包被偷的全过程,却因害怕而不予提醒,直到等小偷都走了才告诉我。”昨日,市民王先生向本报反映称,网管看见小偷偷东西而不制止、不提醒,导致自己的财产遭到损失,为此,他一纸诉状将该网吧告上法院,索赔两万元。

  昨日上午,王先生及其律师将有关的起诉资料呈给记者并称,今年7月15日16时到17时左右,王先生在西安市北郊的某网吧上网时,有网管过来问他:“你的包在不在?”一直专心上网的王先生这时才发现,放在身后的包不知何时已没了踪影。对方称:几分钟之前有小偷把王先生的包偷走了。当时王先生就慌了,因为包里面不但放有其往返于西安和厦门的机票,还有1万多元钱的现金和1本护照,于是他立即跑下楼却不见了小偷的踪影,随后报了警。

  “东西丢了,我本打算自认倒霉就算了。可没想到网管也说了,当时偷包的小偷有四五个人,这些人一进网吧网管就感觉不对,因为他们一行人左转转右看看,根本不像是来上网的人。”王先生称,然而,当网管看到这些人开始偷王先生的包时,却由于害怕而没有出声制止,更没有提醒王先生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而是等到小偷得手后离开了,才跑过来说是包被偷了。

  “见义勇为是我国的传统美德,而工作人员的这种‘坐视不理’的做法让人觉得有些悲哀,更是对坏人坏事的一种纵容!”王先生称:“更何况,我在你们网吧里消费,而你们网吧的工作人员明明看到小偷偷包,却不立即制止,也不提醒顾客注意,导致最后财物丢失,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通。”对此,王先生日前已向莲湖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其财物损失及误工费共两万元,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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