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名男子数次在深夜强奸妇女被执行死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7日00:08 东南快报
昨日上午,厦门市中级法院召开宣判执行大会,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对强奸犯朱金镇、故意杀人犯李新安进行终审宣判。会后,朱、李二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现年29岁的朱金镇家住翔安,他和同伙蔡某经事先预谋后,选择深夜时分,骑摩托车尾随单身女子并伸出魔爪,甚至在灵堂前行不轨。 2005年11月12日晚11时许,朱、蔡二人酒后骑摩托车窜至同新公路寻找作案目标。凌晨零时许,在寨阳村路段发现骑自行车独行的小陈,尾随至同安区五显镇下峰村下欧坑自然村外龙眼树林的土路,将小陈拦下。 朱下车把小陈强行拉下自行车后,从后勒住并用一把钥匙假冒刀具顶住小陈脖子,威胁其不得反抗。之后两人将小陈挟持上摩托车,带至五显镇店仔村“山仔后”龙眼树林中一坟墓旁草地上发泄兽欲。凌晨2时左右,二人把小陈载回原处后逃离现场。 2005年11月12日至2006年3月5日间,两人采取同样手段先后对小陈等四人实施侵害。此外,朱金镇还于2006年2月9日凌晨0时许,单独骑摩托车在路上持刀挟持一单身女子,至一寄放骨灰的灵堂前空地上强奸。 2006年3月25日、27日,朱金镇和蔡某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朱、蔡死刑和无期徒刑。 昨日和朱金镇一起“上路”的,还有故意杀人犯李新安。2005年11月7日晚,李因赌博与人发生争执,见被害人身上有匕首,即打电话纠集同伙将其刺死。 记者 薛德芳 通讯员 彭亚奴 蒲建川
【发表评论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