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村民持枪打狗击中路人被判缓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8日03:22 华龙网-重庆晚报

  本报讯 在自家院坝打狗,却一枪打中正在附近修车的司机。国庆前夕,巫山法院一审以被告人赵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巫山县大昌镇长胜村支书方强奎介绍,赵某是长胜村2组村民。今年7月,当地不断出现疯狗咬人事件,村里召开会议,要求村民用木棒打狗。17日下午,赵某担心自家养的黑狗伤人,决定在自家院坝里打狗。他拿出以前买来的一支火药枪,狗见主人拿枪,仓皇逃遁,赵某一枪打歪,将20米外正埋头修车的司机陈某背脊打伤,差点伤及神经。赵某大惊,将陈某送往医院后主动到大昌派出所投案。

  法院查明,被告人赵某的亲属赔给陈某2万余元,其犯罪行为得到了陈某的谅解。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他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已持有火药枪并误伤他人的犯罪事实,同时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遂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杨登权)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管理利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