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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因妻子患性病疑心其不忠要求离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8日06:3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龙泉驿区法院日前作出判决 离婚决定过于草率 不准离婚

  “她对不起我,我要离婚。”家住龙泉驿区的“80后”小两口于3年前结婚,今年7月,一张医院检查报告单的出现,让两人关系急剧恶化。原来妻子被查出患有令人难以启齿的“怪病”——梅毒,丈夫因此生疑,并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昨日记者获悉,龙泉驿区法院认为丈夫的说法站不住脚,离婚决定过于草率,因此作出判决,不准许两人离婚。

  妻子染梅毒 丈夫要离婚

  2004年3月,23岁的刘斌和21岁的钟灵经人介绍后谈起了恋爱。经过半年的相处,两人决定结婚。同年9月,他们到龙泉驿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于2005年11月产下一子。今年7月,钟灵突然被

医院查出染上梅毒,而刘斌并未患病。出这样的事,让刘斌不能接受。随后,他将钟灵告上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刘斌称,结婚后,两人渐渐对家庭生活感到不适应,经常为了一些琐事争吵,甚至发展到了动手,村委会及派出所得知后,曾多次参与调解。刘斌称,钟灵患上梅毒,而自己是健康的,这说明钟灵给自己戴了“绿帽子”,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严重伤害。他要求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并平分财产。

  妻子喊冤:自己并非不忠

  对于刘斌的说法,钟灵予以否认。在法庭上她表示,她和刘斌从相识到相恋再到结婚生子,感情一直不错。但今年春节开始,两人的感情开始有了变化。

  钟灵说,当时刘斌在外帮他的哥哥开车,经常夜不归家,两人的感情渐渐冷淡了。今年7月,她突然发现自己患上了梅毒。“这个病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并没有做过对不起他的事。”钟灵说,刘斌当时并不听她的解释。刘斌在一次动手打了钟灵之后,双方开始分居。钟灵表示,虽然刘斌将自己告上法庭,但她并不愿意离婚。

  法院判决:不许离婚

  法院经过调查后认为,钟灵和刘斌结婚后,双方的感情一直很好。双方近期发生矛盾的原因在于,刘斌认为钟灵患上梅毒是做了对不起自己的事。法院认为,从医学的角度来讲,患梅毒的途径不仅只有性行为,所以刘斌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离婚的决定过于草率。龙泉驿区法院于日前作出判决,不准许双方离婚。(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人物系化名)见习记者 刘琳

  律师观点

  迪泰律师事务所李耀辉律师 原告在无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单凭患上性病这件事,并不能直接证明女方对婚姻有不忠的行为,而且这也达不到婚姻法规定应当判决离婚的条件,所以法院的判决符合法律规定。李律师还认为,法院在审理离婚这类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时,注重了人性化考虑。“如果单凭婚姻中的一方患上性病就判决离婚,是不科学也不符合司法人性化趋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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