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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钱遭拒割下女友头颅获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9日04:27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杨秀伟 通讯员 李永安) 只因借100元钱遭到女友拒绝,口角之中恼羞成怒,26岁的广西钟山男子陈孝付竟将女友一砖头砸倒,不顾女友一再求饶,使用西瓜刀、玻璃片等工具将女友头颅割下,还要踩上几脚。日前,佛山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孝付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为借100元竟残杀女友

  据法院查实,今年5月24日,受害女子阿英随男友陈孝付从顺德大良来到南海松岗,租住于松岗石碣的东恒外工村,但她在这里仅仅居住了一个晚上,就被男友送掉了性命。5月25日下午5时许,陈孝付向阿英借100元钱,阿英不想借,两人因此发生争吵。阿英觉得委屈,就打电话给妹妹哭诉,阿英妹妹让陈孝付接过电话,准备与其理论,两人接着又吵起来,陈孝付将阿英妹妹大骂了一顿。

  阿英随后赌气要出走,并回房间开始收拾东西。陈孝付看她要走,忽起杀机,从墙角拣起半截砖头,当即向毫无防备的阿英头上砸去。阿英头部被砸后,挣扎着扒开门大声呼救,但被陈孝付一把拉了回来。“不打了,不打了,你是不是想打死人啊?”阿英这时已满脸是血,禁不住向陈孝付求饶。陈听后回答说:“是,我就是想打死人!”

  之后,陈孝付先后拿起玻璃瓶和高压锅,继续殴打阿英,猛砸其头部。阿英晕过去后,陈孝付又拿起中午刚买的西瓜刀,左手抓着阿英脖子,右手持刀朝阿英喉咙割下去。割了一会,西瓜刀刀柄割断了,陈孝付就拿着刀刃继续割,割掉了阿英头颅。看阿英似乎还在动,陈孝付又在其头上踩了几下,并用玻璃继续割,直至阿英完全不动。

  辩称曾自首未被采纳

  其后,陈孝付走出屋外叫人报警,警方随即将其拘捕。本案开庭时,陈孝付辩护律师认为,陈孝付杀人后让人报警,并留在了案发现场,应该认定为自首。但此意见遭到检方反对,据调查,陈孝付虽然叫人报了警,但随后离开了现场。他当时曾问路人借了根烟,抽了约10分钟,随后离开了现场。当日下午5时55分,警员在禅炭公路发现陈孝付形迹可疑,欲上前抓捕,陈孝付还加快脚步逃跑。陈孝付后来供述称离开原因是“怕警察抓”,因此不构成自首。

  佛山中院审理认为,陈孝付无视国家法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自首辩解不能成立。据此,法院决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孝付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尚无陈孝付是否上诉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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