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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车贼撞飞交警被索赔2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0日15:13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早报讯 艾某开着盗窃来的车辆闯单行道,为了逃避交警检查,他加速逃逸过程中将值勤交警撞飞,随后他弃车逃逸。昨天,市北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艾某盗窃、故意伤害罪一案,被撞伤的交警董彦君也由代理人当庭提出了总计20万元的民事赔偿请求。

  据艾某供述,今年5月23日晚上,他在家上网后感觉无聊,拿着两把曾经租房用的废旧钥匙上街“溜达”,在四方利群附近看到一辆桑塔纳轿车后,他上前用废旧钥匙试探着捅车门。车门真的被打开了,艾某随后又用钥匙发动汽车开走。

  6月6日傍晚,艾某驾车闯单行行驶至威海路与台东六路路口时,被交警示意停车检查,因为担心交警发现自己驾驶的是盗抢车辆,艾某加速逃逸,结果将正在值勤的交警董彦君撞飞,直至一辆公交车挡住他的去路后,艾某才弃车逃走。

  艾某落网后,检察机关以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两项罪名对其提起公诉。

  昨天上午,市北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当天值勤被撞飞的交警董彦君也由代理人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董彦君代理人表示,董彦君被撞后,左小腿粉碎性骨折,目前已经花费的医疗费,加上后期治疗费共计4.8万元,而单位也出具了3年内无法正常工作的证明,为此董彦君要求赔偿3年的误工费14.4万元,加上家属的陪护费等支出共计20万元。(于 顺)

  昨天,艾某在法庭上无论是对检察机关公诉的罪名,还是对董彦君提出的赔偿请求,都提出了异议。

  艾某一再辩称,事发当天他只看见了一名交警,并且加速逃逸后甩开了对方,撞伤董彦君的事情是后来被抓获后才知道的,并非故意撞人,所以艾某只承认盗窃了车辆,而否认犯了故意伤害罪。

  艾某的辩护律师认为,董彦君提出高达14.4万元的误工赔偿,应该由医疗机构提交3年内无法正常工作的证明,并非由单位出具。

  由于董彦君需要在有关部门作出伤残鉴定后,才能提起伤残赔偿要求,因此法院决定延期审理。

  昨天,记者咨询了岛城律师事务所赵振雪律师,赵律师表示,交警执法人员在正常值勤过程中受伤,应属工伤范畴,但同样作为侵权人的被告人,不能因为董某可以获得工伤赔偿而减免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受害人可以向侵权人提起赔偿要求。记者 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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