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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过酒瘾两年盗抢逾百起(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3日02:21 郑州晚报
男子为过酒瘾两年盗抢逾百起(图)
被抓获的司某仍目露凶光。晚报记者 周甬/图

  晚报记者 刘德华 见习记者 张璇

  为能保证顿顿都有酒喝,已经在郑打工19年的焦作人司某,从2005年起开始了盗、抢犯罪活动。由于每次的案值都较小,受害人也大都没有报警。胆子越来越大的他,两年内单独作案100多起。但是,他贪酒的致命弱点,还是让其暴露在警方面前。不过,警方在对其审讯的过程中发现,他记忆力超乎常人,两年间的上百起案件,他是如数家珍,都能比较准确地说出作案时间、地点等情况。

  “满身酒味”的嫌疑人被锁定

  “抢劫我的人满身酒味。”8月份以来,金水公安分局刑警六中队连续接到多起抢劫案的报警,受害人均称抢劫自己的人最大的特点是满身酒味,瘦瘦的、平头。警方根据受害人提供的体貌特征,立即在辖区内排查,经过严密走访排查,最终锁定了现住在胜岗村35岁的焦作人司某。

  “你在那儿干什么?”10月18日4时许,红专路与政七街交叉口附近一家牛肉店门口,司某在用随身携带的钢筋棍准备撬门时,被已经盯梢两天的民警逮了个正着。

  经过一天一夜的突审,100多个案情浮出水面,其数量之多、情节之细也让民警们大吃一惊。

  自夸聪明,回忆旧案情节几乎分毫不差

  “2006年8月5日晚上10点多,在黄河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的一个小吃店内,我撬开门偷走了200多块钱。”

  “8月8日11点多,在经五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西的一个烟酒店内,撬门偷走了290多块钱。”

  “8月18日下午1点40分左右,在紫荆山立交桥向东200米路南的一个眼镜店,我撬门偷走80块钱。”

  司某认真交代作案情况时,就好像是在心里记了一本账,从2005年的第一次作案开始,包括作案时间、地点以及金额都交代得清清楚楚。

  “聪明呗。”当核实其作案细节后,惊愕的民警问司某为什么能将旧案记得这么清楚时,司某竟毫不介意地用“聪明”为自己下了定义。

  疯狂作案只为酒,喜欢潜入烧鸡店去偷吃喝

  “我就喜欢喝啤酒,没有酒吃不下饭。”据司某交代,他一直在饭店打工过活,平时一顿饭就能喝掉至少8瓶啤酒,多的时候能喝14瓶。为了满足自己的酒瘾,司某才铤而走险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自从2005年第一次作案偷了一辆

摩托车开始,一发不可收拾,两年内大大小小作案共计100多起。

  “在小饭店作案一般只吃点东西就走了。”据民警介绍,由于司某一直在小饭店打工,对饭店比较熟悉,因此在小饭店作案的时候经常是喝点啤酒吃点菜就走。“他比较喜欢去人家的烧鸡店和牛肉店,去里面偷吃偷喝一番,饭饱酒足之后才肯离去。”

  金水警方经过5天的努力,目前已经核实了30多起案件,其余的70多起案件,警方正在进一步的核实中。线索提供 张言 刘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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