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二人抢劫团伙杀死9人双双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3日08:32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彭姣时) 记者昨日获悉,“杀人狂魔”贺俊岭案已于本月9日一审审结,欠下9条人命的贺俊岭及同伙谢德寿一审均被判死刑。

  判决书三用“极其”

  “杀人狂魔”贺俊岭是河南省邓州市人,今年33岁,是个只有小学文化水平的无业游民;其同伙谢德寿,是江西省于都县人,今年25岁。据统计,从2004年6月到2006年4月案件告破之时,贺俊岭单独或与人结伙流窜到东莞、深圳、惠州等三市15个镇区,以同样的方式18次抢劫拾荒者、出租屋主、摩托车司机,其中杀害9人伤10人,抢得现金10余万元和大批手机、摩托车等财物。

  据了解,该案在

东莞属于少见的大案要案。在东莞中院一审作出的判决书中,记者看到,判决书用了三个“极其”来形容贺俊岭、谢德寿的作案情况:“主观恶性极大,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应依法严惩。

  两案犯一审同被判死

  法院表示,在归案后,虽然贺俊岭坦白交代其他抢劫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但因其罪行极其严重,以上情节均不足以成为对其从轻处理的理由。经过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法院最终一审判决贺俊岭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而其同伙谢德寿在2005年2月就因抢劫被抓获,但狡猾的他避重就轻,对其他犯罪行为闭口不提。当年7月11日,谢德寿仅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直到2006年4月7日,贺俊岭被缉拿归案,并检举了与谢德寿一起抢劫杀人的案件。东莞市中院认为,谢德寿共抢劫4宗,致2人死亡,依法应予以严惩。谢德寿因犯抢劫罪被判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前尚有漏罪没有被追究,法院依法对其实行数罪并罚,最终判处谢德寿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在追究两案犯刑事责任的同时,2名被害人的9名家属提出了附带民事赔偿。法院一审依法判决贺俊岭、谢德寿赔偿9名家属24.4万余元。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管理利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