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男子在昆明贩毒31.5公斤获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6日23:14 生活新报

  “被告人晏宽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查获毒品海洛因净重31500克予以没收。”昨日,记者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10.26”新闻会议所提供的判决材料上,看到了对今年年初侦破的一起数量巨大的运输毒品案件的判决结果。

  31.5公斤 缅甸男子获死刑

  今年22岁的晏宽是缅甸木姐市人。今年1月15日,他驾驶着一辆摩托车行驶至德宏州瑞丽市一宾馆附近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在车上,警方查获了两个蛇皮口袋,里面装着90块净重达31500克的海洛因。随后,在瑞丽市一市场门口和一仓库中,警方又抓获了两名负责“带路”和“接货”的犯罪嫌疑人。经查实,两人分别叫何发强、潘小力。

  根据晏宽的供述,他们有一名遥控毒品交易的“杨大哥”。今年1月15日14时许,杨曾打过电话告知当天的任务:晚上到瑞丽姐告大桥下一段江堤上“接货”,然后送到指定的仓库。21点30分左右,电话响起,“杨大哥”通知晏宽货已到达约定地点,速去取货。出于谨慎,由何发强先到接头处“踩点”,确定没有警察后,晏宽再前去拿货。交接成功后,又由何发强“开路”,晏宽跟随其后驶往仓库,确保前方一有任何风吹草动,晏宽能马上得到消息。每次这样的“密切配合”后,他们都能分得一些好处。

  晏宽落网后,法院开庭审理认为,其运输毒品的数量特别巨大,罪行极其严重,最后一审判处其死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7年 两次被判无期

  17年前,因犯抢劫罪被判出无期徒刑。减刑释放后,今年10月19日,这名只有小学文化的陕西男子李向东又因犯贩卖毒品罪再次被法院判出无期徒刑。

  判决显示,今年4月6日,李向东让一名叫邓申洪的男子帮他联系150克海洛因,并以320元每克的价格达成口头协议。随后,邓申洪以每克330元的价格买到了120克毒品,为了不至于亏本,他自行掺料加工成了150克的成品,随后,和李向东约定了交易的时间和地点。4月8日,李向东手提一绿色纸袋来到了官南路上的铁路怡园小区门口,邓申洪拿着带子折身回到出租房内,20分钟后,装着150克海洛因和400克配料的纸袋又回到了李向东手上,49600元钱也进入了邓申洪的口袋。就在双方交易的时候,民警立刻将二人控制。邓申洪当时还正打着将它们转卖到西安赚上一笔的如意算盘。

  李向东实施抢劫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贩卖毒品罪,法院最后决定再次判处其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2万元。

  “今年是‘三年禁毒人民战争’的最后一年,通过对毒品案件的审理和公开宣判,将有力

地震慑犯罪。”昆明中院说,这也显示了法院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和力度。

  本报记者 宋卫极 实习记者 唐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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