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经理贪污受贿近千万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7日01:04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王阳)3年时间内,北京市红义物业管理公司原经理孟繁程,以贪污、索贿、私分国有资产的方式,侵占960余万元。近日,市一中院认定其构成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3项罪名,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孟繁程今年54岁,是北京红义物业管理公司的原经理。该公司曾隶属于宣武区房地局,改制后则隶属于宣房投资管理公司。

  法院查明:2002年6月至2003年1月,孟繁程利用主管宣武区三义里改建项目、宣武区面粉五厂等项目的职务便利,与施工方签订了虚假的利润分配协议,将对方多支付的900余万元工程款占为己有。

  2002年年底,孟繁程还利用主管三义里项目的职务便利,向施工单位金坛公司负责人索要了10万元感谢费,并与该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同私分。

  2004年及2005年这两年来,孟繁程还多次违反规定,伙同公司领导班子做出决议,除了给自己发放了各种名目的奖金9万余元外,还将50万元公款发放给全体职工,作为年终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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