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车司机劫杀女乘客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7日02:26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王殿学 通讯员常鸣)黑车司机冯春永运送女乘客郝某回家,其称途中向郝某“借”50元钱被拒,随后将郝某杀害后抛尸,最后抢走郝某手机等物。昨日,冯春永被北京市一中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死刑。

  判决书称,去年11月29日晚上6时,24岁的郝某在房山的家人接到她的电话,郝某说打着一辆“面的”到了良乡,电话里一个男子说“再有10分钟就到了”。郝某的家人到马路口等她,10多分钟后,家人给她打电话,无人接听,她的父亲找人开车到良乡找她,母亲则在家里不停给她打电话。当晚8时,郝某的手机关机,其父母报警。

  三天后,河北省固安县发现一具女尸,郝某家人辨认出是郝某。警方经过侦查认为

黑车司机冯春永有作案嫌疑,今年1月12日,冯春永在房山被警方控制。

  庭审时,冯春永承认是自己杀害了郝某。他说郝某打过电话后,他向郝某借50元钱,郝某拒绝,他把车停在路边抢郝某的包,但郝某反抗并大声呼喊,他就掐郝某颈部,并用铁棍打郝某。

  据冯春永说,郝某死后,他把郝某下身衣服脱掉,尸体抛弃到固安县一个桥下。在回家路上,他把郝某的衣服等丢弃。冯春永说从郝某身上共抢得1部手机、120元钱和1张

银行卡

  北京市一中院审理认为,冯春永构成抢劫罪,根据犯罪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冯春永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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