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因房客暴死租住房内被警方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7日02:26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陈俊杰)房客突然暴死在租住房内,房主赵老先生接到警方作出的600元处罚决定。由于不服处罚决定,赵老先生将朝阳公安分局和孙河派出所告上法庭,认为两单位处罚决定违法,要求法院予以撤销。昨日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朝阳公安分局代理人否认处罚有误。

  由于身体原因赵老先生没有出庭,委托女儿和北京英岛律师事务所刘文元出庭。

  接受行政处罚

  今年3月8日,赵老先生家的房客龚某被村联防队发现死在家中。据刘律师介绍,龚某当时口吐鲜血,脸部红肿,尸体已经僵硬。经法医鉴定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赵老先生家住朝阳区孙河乡西甸村。3月11日,他被孙河派出所民警找去谈话,要求他缴纳600元罚款。“他们说,谁家死人了都要罚,罚我600元是少的。”刘律师转述赵老先生的话。赵当天收到了“京公(孙)决字(2007)第0311号行政处罚缴款书”。3月13日,他到银行交了600元罚款。

  被判赔偿22万元

  赵老先生女儿说,派出所当天并未出具处罚决定书,父亲为了知道自己为什么受处罚,多次索要,未果。今年4月,龚某的家属起诉赵老先生,认为赵老先生身为房主应对龚某煤气中毒死亡负责,并提起40多万元民事索赔。赵老先生的女儿说,此时父亲才知道龚某是因煤气中毒死亡。据刘律师说,朝阳法院根据“京公(孙)决字(2007)第0311号行政处罚缴款书”判决赵老先生赔偿22万余元。

  要求撤销处罚决定

  赵老先生感到冤枉,再次向派出所索要处罚决定。刘律师说,孙河派出所在7月22日下发了“京公(朝孙)决字(2007)第0250号”处罚决定书,《决定书》称查明赵老先生使用土暖气,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龚某死亡,依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做出罚款决定。

  赵老先生不服处罚决定,委托刘律师将朝阳公安分局和孙河派出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处罚决定。

  朝阳法院昨日开庭审理此案,刘律师对处罚决定合法性提出了质疑,并提出警方没有排除自杀可能,即使龚某死于一氧化碳中毒,也没有证据证明赵家是第一死亡现场。朝阳法院昨日未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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