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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房子被偷卖起诉建委获胜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30日01:00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武新)赵先生将自己的房产证出借给女儿小红(化名),不料,其女竟瞒着父亲把房子卖给了他人。为了要回自己的房子,他向石景山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昨天,记者获悉,石景山区法院依法判决撤销被告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的具体行政行为。

  原告赵先生与王女士系夫妻关系,两人现均已退休。赵先生于1996年按国家房改政策购买了古城路的一处房屋。2006年,他们的女儿小红(化名)将赵先生的房产证借用,一直没有归还。一年后,赵先生以为女儿将房产证丢失,便赶到石景山区建设委员会申请补办房产证。这时,他才意外地发现自己的房产权已被登记到陌生人王某名下。

  赵先生觉得很奇怪,因为自己并没有出售过房子,也没有委托过任何人出售自己的房子。为了要回自己的房子,赵先生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向王某颁发的

房产证

  诉讼中,经笔迹

司法鉴定确认,市建委向王某颁发房产证的重要证据是一份经“公证”的委托书,但是这份委托书系伪造。法院经审理认为,市建委根据伪造的委托书及未得到赵先生授权而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等材料,向王某颁发房产证,主要依据材料有误,判决予以撤销。

  宣判后,原告赵先生终于松了一口气,他可以要回属于自己的房子了。而被告市建委方面则表示,研究后再决定是否上诉,第三人王某当即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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