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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放学后荡秋千摔伤 托管班被判赔66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31日00:04 新商报

  一名11岁男孩在“托管期间”荡秋千时不慎摔落,导致枕骨骨折,脑挫伤。经过抢救,孩子的命是保住了,但有关赔偿问题却惹出了麻烦。家长认为孩子是在“托管期间”摔伤的,因此托管班方面应该承担全部责任;但托管班则表示,男孩是在放学后发生的意外,所以托管班没有责任或只负小部分责任,双方因此闹上法院。近日,开发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令托管班赔偿受伤男孩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合计近6600元。

  讲述:11岁托管男孩荡秋千摔伤

  昨日上午,受伤男孩刘健(化名)的母亲金女士说起儿子摔伤的事时,仍然十分后怕,“那次意外差点要了我儿子的命,他在

医院的ICU病房里住了好几天,医生说有生命危险。”据金女士介绍,去年7月,刘健放暑假,她为儿子报了一个托管班,每个月交280元托管费。每天早上,家长送刘健到托管班,下午4时30分,再接他回家。

  然而,去年8月7日下午4时左右,金女士突然接到托管班老师打来的电话,“刘健刚刚从秋千上摔下来,头部受伤,已经送到医院了。”金女士闻讯赶到相关医院后,刘健已经昏迷不醒,并伴有抽搐、呕吐等症状。金女士经过打听了解到,刘健从秋千上摔落,正磕在后脑勺上,经医生检查,其枕骨骨折、脑挫伤。经过一周的住院治疗,刘健基本康复,但医生嘱咐说,孩子需要在家里静养,不能剧烈运动,暂时不宜上学。

  事情发生后,金女士因为孩子住院期间的6000多元医疗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得不到赔偿而与托管班方面产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于是金女士将开办托管班的某文化艺术传播公司告上了法庭。

  托管班:放学后发生意外不应负主责

  法院在庭审过程中,托管班方面辩称,当时托管班已经放学,刘健的家长没有及时接他回家,他便与另外一名学生擅自跑到操场上,当时看管孩子的老师跑过去制止,另外那名学生回来了,而刘健已经在荡秋千了。看管老师想上前让刘健下来,但等老师跑过去后,意外已经发生了。

  托管班方面认为,刘健的家长在孩子放学后没有及时来接以及刘健擅自去荡秋千并做危险动作是导致他受伤的主要原因,而托管班方面已经尽到了看护义务,因此不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法院:托管班有监护义务应全额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健为未成年人,在其家长将他送到托管班托管学习到他被家长接走之前,托管班对刘健负有监护义务。而在托管班监护刘健期间,孩子受到了人身损害,因此,托管班方面有过错,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刘健之所以能擅自去荡秋千并从秋千上摔下来受伤,与托管班方面平时组织事实教学的方式、方法有关,在托管班不能证明刘健家长有过错的情况下,应对刘健的人身损害进行全额赔偿。

  新商报记者曲家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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