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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打死停车管理员获刑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31日01:44 竞报

  竞报记者 王晓清报道 34岁的原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工程师黄昌骏,因停车问题与停车管理员何某发生争执,双方互殴后致何某死亡。近日,黄昌骏被朝阳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刑,其家人已经赔偿了被害人家属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

  2006年11月13日14时许,在朝阳区万达广场,因停车问题,有着大学学历的黄昌骏与48岁的管理员何某发生争执,后互殴,黄昌骏用右手掌将何某的头部打伤,致使其颅脑损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黄昌骏曾在接受审理时称自己不是故意伤害人,更没想打死人。当时自己的眼镜被管理员从身后打掉了,他有500度近视,一下子什么都看不清了。他下意识地用右拳从左侧往后一抡,感觉到右手碰到了什么硬物,再一看手上有了淤血。

  “我很后悔,他倒地后,我都没有过去看一眼。”黄昌骏说。事发后黄昌骏逃离现场。何某随即被送往

医院,2007年1月3日,何某因“被钝性外力作用于头部,致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2006年11月14日 ,公安机关在抓捕黄昌骏过程中,他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经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鉴定,何某的颅脑损伤死亡与他人打击、跌撞构成因果关系。

  何某在医院抢救期间,黄昌骏家人亲属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等174470.43元,此案在法院审理期间,经调解,又赔偿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26万元。

  法院鉴于黄昌骏自首,其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损失的情节,对其予以减轻处罚,判有期徒刑5年。黄昌骏表示服从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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