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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男子绑架董事长之子勒索千万元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31日15:01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蕾) 因涉嫌绑架北京九头鹰餐饮公司董事长之子,索要1000万赎金,王永海等四名被告人于今天上午在朝阳法院受审。

  上午9时,王永海等四名被告人被法警押进法庭。面对检方的指控,四人均表示“认罪”,但都表示未对人质实施暴力行为。据第三被告人宋卫星交待,他们原本计划绑架九头鹰董事长本人,但后来觉得不好下手,便改变了目标。

  检察院指控,今年5月8日一早,王永海等4人携带事先准备好的警服、警具、保安制服、发令枪等作案工具,驾驶着一辆黑色捷达车尾随在九头鹰董事长的妻子卢某驾驶的皇冠车后面。当车行至朝阳区小关“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门外时,他们冒充公安人员将皇冠车拦截,并将卢某及其8岁大的儿子劫持。途中,王永海等人将卢某丢至石景山区京原路的一片树林中,向她索要1000万赎金,小孩则被他们绑至河南省鹿邑县。

  “我是主谋。”法庭上,45岁的王永海承认,自己在这起绑架案中起到了主要作用。据王永海交待,他认识九头鹰董事长是因为他曾多次在自己的汽车修理厂维修车辆,他知道这个人很有钱。2006年11月,王永海因生意遇挫,赔了不少钱,他便产生了绑架的想法。于是,他找到了王希军等另外三名被告人。“当时我们商量的是,他们一个人分200万,我分400万。”王永海称,他将绑架的目的交待给了另外三个人。下手前,他们用了1个多月的时间进行跟踪、踩点,摸准了卢某每天出行的时间和路线。得手后,他告诉另外三个人,不管拿没拿到钱,都不能伤害到小孩。

  记者了解到,案发后,警方立即成立了“5·08”专案组。根据卢某提供和技术侦查获得的线索,民警分别在北京、河北、河南三地展开调查。很快,警方查明,绑匪作案时使用的黑色捷达轿车使用的是假车牌。5月10日上午,黑色捷达车又在北京出现。驾车人正是本案的第一被告人——45岁的王永海。中午12时许,警方跟踪到八角东街的一家汽车服务部,在他洗车时突然将他擒获。根据王永海提供的线索,从河南赶回北京准备收取赎金的王希军很快落网。

  被当做人质的8岁男童是被警方在河南省鹿邑县观堂乡大芦庄村的一个地窖中发现的。在被告人藏身的院落里,地窖口被一大块塑料布遮盖着。当民警下到地窖中时,余下的两名被告人正在地窖里熟睡。前后不到90个小时,四名被告人全部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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