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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劫杀朋友深山藏匿4年 称找不到派出所自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3日01:13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 (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任仲杰)曾被列为“2004年广州十大通缉犯”的李顺滔抢劫杀人后,潜逃到湖南深山中藏匿4年之久,今年才被逮捕归案。庭审时,他竟称4年间找不到可以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李顺滔无期徒刑,赔偿死者家属8.4万元。

  1号通缉令悬赏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李顺滔伙同弟弟李顺强以及同案人李某经密谋后,将朋友彭某骗至贵州驻广州办事处的某旅馆内实施抢劫。李顺滔等3人将彭某捆绑起来,搜走彭某身上的现金和手机。为了逼问银行卡密码,3人用毛巾勒住彭某脖子,将彭某反复浸入水中,导致彭某气绝身亡。之后,李顺滔3人将彭某的尸体弃至白云区江高镇某桥底。

  据法院查明,李顺滔等3人共抢得现金6000多元、手机一部,从彭某的银行账户取走2万元现金,3人将钱平分后逃之夭夭。

  广州市公安机关迅速破获此案,李顺强被抓获并被法院判处死刑,李某投案自首,被判无期徒刑,而潜逃在外的李顺滔却一直未被抓获。

  2004年1月,广州市公安局实行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制度,鼓励市民举报犯罪,并将10个通缉犯,列出具体奖励金额,作为首批市级督办的案件和逃犯向社会公布,李顺滔被悬赏1000元。2004年4月9日,广东省公安厅发出“1号通缉令”,悬赏3000元,对李顺滔等90名涉嫌严重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予以通缉。

  深山中藏匿4年

  据了解,李顺滔负案后潜逃至湖南九峰山中,藏匿达4年之久。

  今年5月份,湖南双峰县公安局石牛派出所所长钟楚成率民警在所辖石牛乡进行调研时,听村民反映该乡杉山村与邻近的衡阳县曲兰镇交界的大山深处,住着一个外地口音的青年男子,此人深居简出,行动诡秘,而且从不与外人交往。钟所长觉得此人可疑,立即指派一名熟悉地形的民警秘密调查,获知此人租住在衡阳县曲兰镇一农户家中,靠家里寄的生活费维持生计。外地人、租住大山中、靠家里寄钱维持生活……一连串的疑点引起了双峰县公安局的高度重视。

  5月21日,得知此人要下山购买生活用品时。石牛派出所民警按照预定方案,身着便装,赶到指定地点,蹲点守候。当可疑人出现在一商店门口时,民警们迅速将其抓获,当即进行讯问。

  该男子先后报了多个假名字,企图蒙混过关。经过几个回合的较量,该男子终于交代其真实姓名为李顺滔。经比对发现,李顺滔为公安部网上通缉的逃犯。

  双峰县公安局随后与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取得了联系,广州警方立即将犯罪嫌疑人李顺滔押回广州。

  自首找不到派出所?

  今年该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李顺滔庭上狡辩称,他潜逃期间也想投案自首,但是一直找不到可自首的公关机关。

  广州中院经审理后认为,鉴于李顺滔等3人将朋友彭某骗至旅店实施抢劫杀人,手段非常残忍,情节十分恶劣,故判处李顺滔无期徒刑,追回彭某被抢钱财并赔偿死者家属8.4万元。

  对于法院只是判处无期徒刑,被害人彭某家属的代理人、广东佳思特律师事务所唐仲清律师认为,法院对李顺滔的判决量刑有点轻,可以考虑判处死缓,但法院这样判决也有一定的道理。

  唐仲清认为,李顺滔的弟弟李顺强已经被法院判处死刑,考虑到我国“不绝人后代”的家庭伦理观念,法院在判决时考虑对李顺滔网开一面。另外,李顺强被判死刑,李某投案自首被判无期,李顺滔被判无期也体现我国刑法“少杀慎杀”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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