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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撞死行人赔偿50万获缓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3日01:24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陈俊杰 通讯员胡柳)一名司机驾车通过人行横道时,未按规定减速行驶,撞死一名行人。事后,司机王某积极赔偿死者家属50余万元,并认罪悔过。昨日上午,东城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司机王某拘役5个月,缓刑5个月。 4月20日,29岁的王某驾车行驶至雍和宫大街方家胡同东口北侧人行横道时,没有减速行驶。这时,行人刘某跟在一辆公共汽车后面过人行横道。当王某发现刘某时,减速避让措施无效,撞到刘某。10天后,刘某因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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