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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10个月非法买卖港币195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3日15:58 新民晚报

  利用外汇的“黑市”差价非法进行大量外汇买卖,从中牟利,短短10个月内,以此谋生的杜敏就出售港币1955万元。尽管在交易中杜委派他人与买方接洽,并不直接抛头露面,但仍没有逃脱法网。日前,犯罪嫌疑人杜敏以及同伙冯德明、赵月霞三人因非法买卖外汇数额巨大,已由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批准逮捕。

  每天有交易

  杜敏曾是一家化工厂工人,1983年因赌博罪被判刑2年,出狱后终日无所事事。

  “我几乎每天都买卖外汇。”杜敏到案后承认。在黄浦区各大银行门口都会有一些站桩的“黄牛”,其中有些人与他直接交易。“他们收进的外汇都交给我,我再加价卖给那些需要外汇的客户。”有时,“黄牛”也会向他要外汇,他就加价再来倒卖。一些客户通过“黄牛”引荐也曾找过杜敏,他随即根据外汇市场价格,并加上自己赚取的差价与对方交易。

  雇人做生意

  对自己和手下人介绍来的客户,杜敏相对保持谨慎。他表示,会先问清对方需要汇款的数额和款项到达时间,加上要赚取的差价形成一个报价,通过电话或传真通知对方。“以港币为例,每1000元可赚5角钱的差价,客户接受我的报价后,我就通知在外地的朋友将外汇汇到;钱一到账,客户会把相应的人民币交给我。”杜敏说,一般他并不出面,都是派手下与客户接洽。

  杜敏所称的“手下”,即冯德明、赵月霞,两人均受雇于杜敏。平时,他们负责到客户处收款,或是去银行办理存、取款手续。

  数目上千万

  杜敏的客户吴先生在一证券公司开户炒股,通过该公司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杜敏与吴结识。吴开好户后,要把资金兑换成港币在该公司炒H股。根据相关规定,个人通过银行只能兑换一定数额的港币,而且手续相对繁琐。由于需要资金量大,吴即找杜敏帮助解决兑换。

  去年12月到今年9月,吴按照约定将人民币划入对方指定的账户,或到银行为对方直接开具现金本票、支票。杜敏分18次向吴出售港币共计1955万元。

  【检察官提醒】

  非法买卖外汇是违法犯罪活动之一,为国家法律所明令禁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于非法买卖外汇的资金将依法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因此,广大有外汇需求的单位和公民,应通过合法金融渠道进行外汇交易等金融活动。

  记者郭剑烽 通讯员 梁奋远 黄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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