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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盗者公布小偷电话簿被指侵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5日06:15 长江商报

  本报讯 (记者 周琦) 公司多次遭小偷光顾,这次小偷留下了一部手机。昨日,在武汉某网站上,广埠屯某公司员工,公布了手机号码和手机电话簿里的号码,希望借此找到小偷。律师认为,此举属于侵权。

  “谁知道这个号码,请与我联系,希望能够找到小偷。”昨日,武汉某网站BBS上出现了一个帖子,这名网名叫“无忌看客”的网友介绍,他所在的公司处于广埠屯。3日凌晨2时左右,2名小偷“光顾”了单位的财务室,被单位安装的红外报警器发现,公司值班人员听到警报后迅速赶到现场,小偷趁机溜走。

  小偷仓促逃走,公司员工在现场发现一部手机。经过检查,知道了手机的号码和手机电话簿上的号码。

  这位网友表示,一个月来,这是小偷第三次光顾该公司了,实在是太让人气愤了,害得单位同事不能好好休息。幸好这次留下了这部手机,给了他们一丝希望,虽然已经向警方报案,把手机号码交给了警方,但是为了征集更多的线索,他将手机号码和手机电话簿上的号码都公布在网上,希望网友能够提供线索,抓住小偷。

  昨日,记者根据网站上留下QQ号码表明身份与“无忌看客”进行联系,无忌看客没有回话。随后记者与网站上留下的手机电话簿里的号码进行联系,两个电话都能拨通,一名号码所有者表示,他做业务平时认识很多人,根本都不记得所谓的小偷号码,近来也有人打电话问他情况。得知自己的电话被公布在网上,他表示自己是个随和的人,而且也不太好追究发帖人的责任,但他会与网站联系,要求对方撤下自己的号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律师王亚军认为,虽然这部手机有可能是小偷留下的,但犯罪嫌疑人也是有隐私权的,而且手机电话簿里的那些号码所有者也有隐私权,这名网友公布他们的号码属于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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