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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旬男子冒充大款骗财骗色被判12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6日14:33 北京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王文波) 曾经因犯诈骗罪入狱五年,又因吸毒两次被劳教的北京无业人员杜利民,冒充大款,骗取几名女子钱财。记者今天获悉,市一中院对杜利民诈骗案作出终审裁定,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杜利民今年50岁,只有初中文化,他除了天生一张能说会编的巧嘴,没有别的本事。据杜利民供述,早在1997年,就有一个出租车司机上当。他知道司机张某是单身后,便打起了歪主意,他多次对张某说自己与爱人感情不好,正准备离婚,等其离婚了就与张某好。而实际上杜利民根本没想离婚。由于杜利民的花言巧语,张某信以为真,两人开始交往。交往期间,杜利民以其母生病住院为由,多次向张某要钱,为了让张某相信他,每次都让张某将钱送到安贞医院门口。据张某证实,从1999年4月份到1999年9月份,她一共给了杜利民8万多元。

  2004年7月左右,杜利民在一家歌厅认识了闫某。之后的一个多月,杜利民以外出办事为由从妻子处要钱,然后每天到歌厅去找闫某。杜利民对闫某说自己是单身,很有钱,家里的房子拆迁了。后来,闫某提出要结婚,杜利民先是骗她拍了张结婚照,又拿着照片办了张假结婚证。据闫某证实,杜利民与她在一起的时间里,每天都花她的钱,没事还向她要点钱,她先后被骗了5万多元。

  2005年6月,杜利民在与闫某

同居期间,又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陆某。他对陆某又编了一套谎话,说自己是做生意的,前妻现在美国,自己带着儿子生活。当时杜利民还在和闫某同居,所以没时间经常与陆某在一起。为了骗取陆某的信任,他趁闫某回老家的机会,带陆某到他与闫某的住处去了一次,这样一来,陆某就对杜利民深信不疑。从此,杜利民谎称要去外地做生意,或者说要购买设备、朋友出事等,先后骗取陆某上万元。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杜利民隐瞒自己真实的婚姻关系,以虚假恋爱、虚假结婚的方式骗取被害人信任,并虚构各种理由骗取钱财,已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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