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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男子骗未成年少女卖淫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7日01:10 南方都市报

  去年9月初,本报获悉两名在东莞打工的未成年女孩被骗到佛山卖淫,本报记者协助其家属展开调查并得到重要线索,其后莞佛两地警方将被骗女子救出,并捣毁位于南海平洲的该卖淫窝点。本报记者全程跟踪此事,于去年9月12日作出独家报道。

  经一年侦查取证与司法诉讼,本案在南海法院一审结案,记者昨日从南海法院获悉,谢应华、许辅汉两案犯因犯强迫卖淫罪,日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记者协助警方救人

  去年9月7日,本报接到报料,称东莞厚街一打工妹失踪多日,疑被绑架。经调查,17岁的失踪女子田田(化名)是湖南邵阳人,失踪前在东莞厚街镇涌口工业区某鞋业公司工作,失踪时间是9月2日晚上。工友回忆说,当晚田田和另一女子小红(化名)在公司门口被两名男子带走后就没有了消息。

  记者之后从小红哥哥处得到消息,小红曾从佛山打来电话,但没说两句就挂了。记者判断小红与田田可能都在佛山,但因无更多线索,调查陷入停顿。直到9月9日下午,小红突然回到东莞,众人方知原来两人这些天被谢应华、许辅汉骗到佛山卖淫去了。小红称要回公司拿

银行卡,在许辅汉陪同下才回到东莞。田田家属等人随后将在附近等候的许辅汉擒住,并移交警方。

  当晚,记者随同东莞警方来到佛山南海平洲,佛山警方当即部署营救及抓捕行动。9月10日凌晨,一名便衣民警扮成嫖客对该卖淫窝点侦查后,佛山警方随后将该窝点捣毁,解救出田田,并在附近网吧将谢应华抓获。

  一度逃出被迫返回

  田田、小红接受采访时称,被骗到平洲后,两人就想逃走,但由于身无分文,只好跟谢应华、许辅汉住在一起。次日下午5时左右,田田、小红趁谢应华、许辅汉睡觉之机逃出,搭乘一辆

摩托车到车站,才发现不够钱回厚街,两人只好于11时多回到招待所。

  “当时摩托车司机向我们索要150元的车费,说搭载了田田、小红到广州芳村等地,我不同意给,摩托车司机就离开了。”谢应华后来向警方供述,之前已经告知田田、小红要去卖淫,因此明白二人是要逃跑,就与许辅汉一起殴打田田、小红,并于9月4日将二人带到发廊卖淫。

  “让女朋友卖淫是不得已”

  “他们把我们带到平洲之后,许某跟小红说了要我们接客。当时心里很乱,一心想着要逃跑,想着死都不要做那种事情。我和小红曾经试过逃跑,但是被他们抓回来了。”田田被解救出来后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因为拒绝卖淫,她与小红都多次遭到殴打,不得不顺从。

  而许辅汉则对记者称,小红是自己“女朋友”,让“女朋友”卖淫是不得已,“自己也很难过”,“因为从东莞来到佛山后没钱用,连饭也没得吃。”他还称,在招待所两人吵架时曾殴打过小红,但并非强迫小红卖淫,小红是自愿卖淫的。

  辩称未强迫卖淫

  今年3月27日,佛山市南海区检察院以强迫卖淫罪对谢应华、许辅汉提起公诉,因涉及被害人隐私,南海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今年5月、7月,本案两次延期审理,进行补充侦查,并于日前审理终结。

  谢应华、许辅汉均出生于1985年,分别为四川、江西人。据检方指控,2006年9月2日晚10时许,谢应华、许辅汉经密谋后,到东莞市厚街镇华润商场,以带田田、小红去看

演唱会为由,将二人诱骗至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洲。自同月4日至7日,谢应华、许辅汉在平洲某招待所以殴打、恐吓的方式,强迫二人卖淫。后谢应华、许辅汉将二人带到平洲平北澳边村易某经营的小卖部,多次强迫二人卖淫,其间谢应华得款560元,许辅汉得款700元。

  而两案犯在法庭上则都辩称,并没有强迫田田、小红卖淫,因此不构成强迫卖淫罪。

  两人均被判刑10年6个月

  南海法院审理认为,根据被害人陈述及相关证据和细节,可以相互印证,确认两被害人被强迫卖淫,两被告人的辩解没有其他证据证实,法院不予采纳。

  据此,南海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谢应华、许辅汉以暴力胁迫手段,多次强迫他人卖淫,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卖淫罪,决定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3000元。

  采写:本报记者 杨秀伟

  通讯员 南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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