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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旬老人状告亲生儿追讨亡夫遗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7日05:30 生活新报

  "呜……他的心真毒啊!我完全是养了个野种,他吸干了我的骨血后还想要害我的命……呜……呜……"昨日10时许,一位年过8旬的老奶奶在盘龙区人民法院大厅的长凳上锤胸顿足地哀号着,她的身边站着其右腿因残疾拄着拐杖的长子。老人的哭声很快吸引了众多行人的眼球,也同样引来了众多法官们的关注。

  从老人悲伤的哭诉中得知,这位老人名叫孔淑华,现年84岁,家住昆明市月牙塘小区;其身边的长子名叫孔泽林,现年52岁,家住本市严家地小区。由于老人亡夫孔广华的骨灰盒被其小儿子孔泽云藏匿了,她到法院是要起诉其小儿子孔泽云,要求法院判令孔泽云归还其老伴孔广华的骨灰盒,并配合将昆明金宝山忠B3第11排第66号墓地的所有权明确为她自己,以此维护其合法祭奠权和悼念权。

  半个多世纪的绝世情缘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孔淑华她与其丈夫孔广华于1937结婚,结婚形式为招婿文约。当时孔淑华年仅14岁 ,孔广华为16岁。

  婚后,小俩口十分恩爱,相敬如傧。无论在解放前还是新中国成立后,两人的感情一直很好。"反右"期间,丈夫被划为右派后关入西山 监狱,她一人担起了家庭重任,学会了补鞋、做鞋,她白天在厂工作,晚上挑灯帮别人做鞋挣全家的生活费,家中有好吃的东西一定送到西山给丈夫吃。丈夫刑满后夫妻的感情更加浓厚。夫妻俩相濡以沫经历半个多世纪,步入暮年后,两人更是形影不离,进出都是手牵手。由于夫妻俩人恩爱让许多人羡慕不已。老两口一生中先后生育11个孩子,最终只有4女2男长大成人。

  残酷现实考验着“白金婚”

  到2005年,孔淑华和孔广华正好结婚了68年,按照西方人的说法,结婚60年为

钻石婚,而他们俩的婚期距离白金婚仅差了2年,孔淑华夫妇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走过了半个多世纪的沧桑历程,二老的感情经历也被知晓他们的人们传为佳话。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05年底的一天,正在小儿子孔泽云家的孔广华及其小儿子一家人都神秘失踪了。为寻找自己的丈夫,孔淑华和其孔泽云之外的5个儿女历时半年,历尽千辛万苦,在此之间,信仰佛教的孔淑华每天都在祈求菩萨保佑她早日能与丈夫团聚,昔日的恩爱回味让她日渐焦粹。绝望之际,神情恍惚地孔淑华多次产生过轻生的念头。

  此间,孔淑华的小儿子孔泽云还在其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采取非正常的手段将二老在月牙塘政府小区内一套价值数十万的房子的户头过给了其自己。

  同年5月底的一天,孔广华突然"现身",并一纸离婚状告将其爱妻孔淑华告到五华区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他和孔淑华离婚。这一消息犹如 惊天霹雳,让她惊骇不已。

  离婚诉状上称,他们俩的婚姻,发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原告年老体弱、病魔缠身、遭到被告无端虐待和打击,甚至更恶毒的是,被告直接 把原告从床上拖到地上,不停地乱骂,叫原告去死。"在孔广华生病发热的期间,孔淑华竟然将床子打开,再拉开盖在丈夫身上的被子,让冷 风将他吹病"……可在孔淑华看来,诉状中所列举这些所谓的事实根本没有一句是真话。对丈夫突然提出的离婚请求,她百思不得其解!她深感自己已经无法沉受这突如其来的"厄运"。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2005年12月12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孔广华诉孔淑华离婚一案。法院认为,原告孔广华于1937年上门入赘与孔淑华一起生活了68年,双方感情一直很好,相处和睦,相敬如宾,并无离婚意图。两老口共同生育的子女均已成家立业。两老口一起生活68年之久,已经建立牢固的感情基础,他们的婚姻可以继续下去。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驳回孔广华的离婚诉讼请求。

  骨灰盒神秘失踪

  孔淑华称,法院判决驳回其丈夫孔广华的离婚请求后,其小儿子孔泽云仍旧一直将病魔缠身的孔广华藏匿起来,从此,孔淑华及其家里的其他人再也没有见到过孔广华和孔泽云。直到今年6月10日孔广华因病去世,孔淑华及其家人才于6月13日在殡仪馆见到了孔广华老人的遗体。当日,孔广华的遗体在昆明市殡仪馆火化并寄存在骨盒室。

  孔淑华出示了一份殡仪馆开具的证明后说,其亡夫的骨灰盒早在6月16日被小儿孔泽云取走,她和家人曾到先前买在金宝山公墓的墓地去找过,结果发现老伴的遗骨并没有安葬于此。他们一家至今也找不到孔泽云,因此,其老伴的骨灰盒至今下落不明。

  希望法院维护祭奠权和悼念权

  据孔淑华回忆,她和夫妇的墓地是他们于2002年4月21日携小儿孔泽云一同到金宝山,以18000元的价格购得(并已支付了9000元),按当时公墓的管理规定,相关手续由孔泽云签字。

  孔淑华最后表示,近年来,由于其小儿孔泽云对其不管不问,她担心孔泽云变卖墓地。为了在孔广华每年忌日,其亲属能够祭骨灰以寄托哀思,她希望法院判决孔泽云归还其老伴孔广华的骨灰盒,并配合将昆明金宝山忠B3第11排第66号墓地的所有权明确为她自己,以此维护其合法祭奠权和悼念权。

  原告说法尚无法求证

  为了证实孔淑华所言是否是事实,记者要求她及其老五儿子孔泽林提供孔泽云的联系方法,但他们两人均表示已没有对方的联系方法。当追问能否提供除孔泽云和孔泽林之外的几个姐妹的号码时,对方仍然显得十分无奈:"大姐因为历史的原因一直对家里不好,因此也不可能管这件事情;二姐因为离异已不在昆明;三姐从小就怕孔泽云;四姐被孔泽云打骂过。正因为如此,我们觉得提供他们的联系方法对解决此事也没有任何意思。"

  从2005年孔广华诉讼孔淑华离婚案的法律文书中记者找到了孔泽云当时使用的手机号码,可拨通之后对方一男子却称,自己是在去年才买的电话,也许该号码曾经确实属于别人,但停机后已被注销过。随后,记者又按照孔泽林云母亲及其兄长起诉他那份法律文书中载明的地址来到新迎小区四组团,可是,1栋1单元202室的房主已在两年前易主。

  昨日16时,孔淑华家传来最新消息,盘龙法院立案庭已经收取了他们的诉状,法院表示是否立案将在7日之内通知。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本报记者 赵传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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