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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断骨增高险成残疾获赔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7日06:55 南海网

  南海网11月6日消息:不满自己身材矮小,从四川来海口打工的张山(化名),忍受着断骨的巨痛,选择在海口一家整形美容医院做了“断骨增高术”,结果他的确增高了6厘米,但术后一系列的并发症却给他带来了无休止的痛苦。

  不满身材矮小,川籍男子海口断骨增高

  张山1974年出生,老家在四川。1999年,25岁的张山憧憬着爱情和婚姻时,他认为自己的身高很难在女孩面前抬起头来,因为25岁的他身高仅有1.58米。

  “哪个男子不想高大英俊,这样找工作和对象都容易些啊!”张山郁闷地说。就在张山为自己的身材矮小耿耿于怀时,他的一个朋友告诉他,海口一家整形美容

医院可以做人体增高的手术。听朋友这么一说,张山抱着试试看的心里来到这家整形美容医院进行了咨询。

  张山说,他去了医院之后,医院有关负责人告诉他说,该院有雄厚的技术和条件,之前做过类似的增高手术,都比较成功,一般长5到7厘米没问题。为了多长几厘米,张山毅然决定忍受痛苦,做这个增高手术。

  术后剧痛难忍,多次进行矫正手术

  1999年10月31日,张山满怀着希望,接受了这家整形美容医院给他施行的骨痂延长术,也就是俗称的“断骨增高术”,当时的手术费是2.8万元。当时,医生将张山两条小腿的胫骨截断,安装上了钢针和外固定器。

  要想增高几厘米,得先把好好的骨头弄断,一般的人听起来都有点害怕,但对于张山来说,熬过手术和术后短时间的痛苦,换来的却是个子长高了,而且之前医院说“安全”,这让张山不无期待。

  可事情不像张山想的那么顺当。张山做完了“断骨增高术”之后不久,他的右小腿胫骨中部向外凸起一个约1厘米×2厘米的包块,同时双小腿的外固定器起主要固定作用的8条钢针向下挤压严重变形,两条小腿疼痛难忍。

  由于手术后伤口反复感染,加之钢针变形不断撕裂腿部皮肤,给张山带来了极大痛苦,2000年1月,张山因伤口感染入院输液了七天仍无法控制。

  2000年8月,张山找到为他施行“断骨增高术”的医院要求重新手术矫正,医院同意了张山的请求。但医院的矫正手术做了之后,张山还是不能独立行走,只有依靠拐杖助行。

  2001年1月,张山到北京积水潭医院矫正骨科诊断为“双小腿延长术后畸形”。2002年1月,张山到广州的珠江医院做矫正手术,全部费用由海口这家整形美容医院承担,但效果欠佳。后张山又多次到各地医院问诊未果。

  多年折腾双腿难复,原诉讼法院提出60万元赔偿

  记者暗访

  经过7年的辛苦折腾之后,2006年8月10日,张山以医院手术不当,造成人身损害致残为由,向海口琼山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医院连带赔偿各项经济损失609453元。

  据悉,张山的增高案为我省首例“断骨增高案”。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琼山区法院经过多次调解,张山和医院互谅互让,医院也主动表示愿意为张山后期的恢复治疗承担责任;负责给张山做手术的医生也表示愿意为张山后期的恢复治疗尽自己最大努力予以帮助,张山对医院的做法表示理解和接受,不再坚持原来的诉讼主张。

  经琼山区法院主持调解,这起“断骨增高案”日前尘埃落定。张山和医院以及当事医生人自愿达成协议:由这家整形美容医院一次性给予张山经济补偿10万元(在签订该协议之日给予2万元,余款8万元在三个月内付清)。

  “高矮胖瘦父母给,我只想通过自己的经历告诉梦想着通过手术长高的人要谨慎。”张山痛苦地说,虽然经过多次矫正手术之后,他现在走路基本和正常人一样,但是不能做跑、跳等剧烈运动,最重要的是经过8年的折腾,尽管自己的腿长了6厘米,但是回想这8年来自己承受的痛苦,这6厘米太渺小了。

  想增高8厘米开价10万元

  “断骨增高术”真的是“最有效而又安全的增高途径”吗? “断骨增高术”用于医疗美容项目允许吗?记者近日进行了调查采访。

  11月5日,记者以想增高的理由拨打了海口一家整形美容医院的“美丽热线”。电话接通之后,记者说是否有办法让人体增高时,接线员说可以通过手术来实现,记者问她是不是“断骨增高术”时,接线员回答是肯定的,并询问了记者的年龄和身高。

  “这个断骨增高手术安全吗?大概要多少钱?一般能增高几厘米啊?”听记者这么一问,接线员说,这个手术要求病人做完手术后必须躺在床上半年护理和治疗,一般的费用少说也要10万元,手术后至少能增高3到8厘米。“你考虑一下吧,但建议你不用做。”最后,接线员热心地说。

  随后,记者又问了另外一家整形美容医院。这家医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断骨增高术”可以做,但根据个体情况来定,如果年纪比较大,那就很难办,这得由专家来定。在采访中,另一家整形美容医院的人告诉记者,他们目前没有这个“断骨增高术”,因为这项技术不是很安全。

  此外,记者从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省农恳总局医院等我省三甲医院了解到, “断骨增高术”在我省三甲医院主要用治疗骨折的病人,而不用于健康人身上。

  

卫生部门观点:断骨增高手术只能治病不能美容

  昨天,记者从卫生部门了解到,此前,卫生部已经下发通知,明确断骨增高手术是一种骨科的治疗手段,不属于医疗美容项目;明确断骨增高手术必须在三级以上综合医院或者具备条件的骨科专科医院开展,手术只能应用于“治疗”,对象包括先天畸形、外伤、肿瘤、感染等原因所致的骨缺损或肢体不等长,以及因疾病引起的肢体畸形的患者,单纯为了美观想增加身高的健康人,不属于该技术的适应人群。

  据了解,肢体延长术是一项有创伤的疾病治疗技术,人为地将骨头弄断,然后通过打钢钉等辅助手段,逐渐地将骨头拉长,以达到增加身高的目的。此前全国曾有数例因尝试通过该手术来增高而致残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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