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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德纲被诉诽谤师傅案终审胜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07:39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王殿学) 昨日,郭德纲被诉诽谤师傅杨志刚一案在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宣判,法院驳回了杨志刚的上诉,裁定维持郭德纲(blog)无罪的判决。

  郭德纲去年在网络上发表《我叫郭德纲》一文,称自己在天津市红桥区文化馆认了一名老师,因当事人健在,故隐其姓名,称其“馆长”。郭德纲称,“馆长”曾用公款装修房子,与女同事同居。时任文化馆馆长的杨志刚起诉郭德纲,认为郭德纲犯有诽谤罪。

  今年4月4日,大兴法院一审裁定郭德纲虚构了杨志刚用公款

装修、与女同事
同居
等事实,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郭德纲行为情节严重,因此不构成诽谤罪。郭德纲当庭表示,出书时仍然会保留这些情节。(本报今年4月5日报道)

  一审宣判后,杨志刚不服上诉。

  昨日,杨志刚的代理人庞标律师证实,一中院裁定书认为大兴法院认定的事实正确,驳回了杨志刚的上诉,维持大兴法院的判决。

  庞标说,杨志刚起诉后从未去过法院,昨日他将消息告诉杨志刚后,杨志刚表示很无奈和气愤。

  庞标说,几天前他们还在和郭德纲进行调解,但未能成功。对于终审宣判后还会不会继续调解,庞标表示可能不会再进行调解。庞标昨日未透露双方调解相关细节。

  郭德纲的代理人王海昨日表示,郭德纲对终审判决没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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