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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骗保杀夫案第三次宣判 女子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0日14:31 金羊网-羊城晚报
广州骗保杀夫案第三次宣判女子被判无期
二次重审后邓秀琼被押出法庭(新快报资料照片)

  死刑——无罪释放——无期徒刑,花都“骗保杀夫案”昨日第三次宣判,结果再次出人意料

  本报讯 记者鲁钇山报道:昨日,广州花都“骗保杀夫案”的主角农妇邓秀琼,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无期徒刑。此前,她已经过两次审判,第一次的结果是死刑,第二次的结果是无罪释放。其间戏剧性的变化,在中国司法史上非常罕见。

  农妇供诉:杀人骗保

  2003年1月13日,花都警方接到报案,在该区内的一个鱼塘里,发现了一具男尸。现场发现的证件显示,死者姓曾,花都区人。此前的1月6日,其大哥曾经报警说,他自1月2日离家后就一直没有回来过。

  稍后,警方在死者胃里发现有安眠药“三唑仑”的成分。不久,警方发现曾某生前曾经购买了105万元的人身保险,保险是曾某的妻子邓秀琼替买的,受益人分别是曾某和邓秀琼本人。警方还发现可疑的地方,那就是在2002年12月,邓秀琼曾经买过大量的安定片,两人平时夫妻感情并不好。

  2003年2月,邓秀琼和涉嫌帮凶的毛定稿被公安机关带走。

  公安机关这样记录他们的供述:2003年1月2日下午6时许,邓、毛将丈夫曾某骗到花都区新华镇毕村某酒家吃饭,随后灌曾某喝下事先放有安眠药的茶水。待药力发作后,两人即将其扶上

摩托车,然后连人带车推入鱼塘,致曾某死亡。

  邓秀琼还供称,是她找妹夫毛定稿一起作案的,酬劳是事成后分给他30多万元。

  两次判决:惊天逆转

  此案随后由广州市检察院起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以故意杀人罪和保险诈骗罪一审判处两人死刑。判决后,两被告人齐齐“喊冤”,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案件随后发生戏剧性变化。2004年12月16日,广东省高院将该案发回重审。2005年4月5日,广州市中级法院认为该案缺少物证和直接证据,证据链条出现断裂,有较多的疑点无法查清,不能证明二被告有罪。遂重新作出判决:检察机关指控邓秀琼犯故意杀人罪、保险诈骗罪,毛定稿犯故意杀人罪的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成立,邓秀琼、毛定稿两人无罪。

  当天,两被告人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回到家乡广东阳山县。

  三番出庭:死不认罪

  就在“无罪判决”即将生效之际,广州市检察院对本案提起抗诉,认为判两名被告无罪的判决有误。广东省高院遂第二次将此案发回广州中院重审。2007年7月20日,邓秀琼第二次被捕。

  庭上,无论公诉机关给她看什么证据,她都只用一句话来概括回答:“不是我干的,我是冤枉的。”但死者的家属却一口咬定“这个女人就是凶手”。

  在该案中,控方认定邓秀琼杀人的最大作案动机是“杀夫,以骗取105万元保险”。一个农村妇女何以借钱购买大笔保险,公诉机关认为可疑。邓秀琼在庭上的解释则是,保险公司的人告诉她,买保险好过炒股。

  对于她为何购买大量安眠药一事,邓秀琼说:“我结婚后一直睡不着,换了几次新床都睡不着。”

  重审再判:无期徒刑

  昨日上午10时许,广州中院对本案再次作出判决。

  法院认为,邓、毛两人故意杀人的事实,有多名证人及两人在公安机关所作的供述为据,还有现场发现的被害人尸体、作案工具摩托车以及法医鉴定结论等证据,证据之间能相互吻合,足以认定两人杀人的犯罪事实。经法医鉴定,死者体内有三唑仑代谢物,但邓供认给死者服用的是安眠药,药店员工也证实卖给邓的是安眠药,因案发后并没有查获安眠药,但不能排除邓所说的“安眠药”其实就是“三唑仑”,两者之间并不矛盾。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案件发生在2003年1月2日傍晚6时,但有3名证人在案发当晚8时还见到曾某在其供职的治安队里,好像矛盾。但这些证人说的时间并不能确定是在2003年1月2日还是1日,证言内容本身带有模糊性和不确定性,而结合这些证人证言和邓、毛两人的口供,可以确定死者失踪的时间是在2003年1月2日晚上7时(即案发时间)。

  根据以上分析,法院认为,检察院指控的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罪名成立,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邓秀琼无期徒刑,以保险诈骗罪判处邓秀琼有期徒刑10年,数罪并罚执行无期徒刑;毛定稿则因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两名被告:我要上诉

  “我要上诉,我没有杀人!”听完宣判后,一直面无表情的邓秀琼显得非常激动。本案另一名被告毛定稿也当庭表示将提起上诉。

  虽然宣判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家属都没有前来旁听,但他们都仍十分关注本案的判决,并且意见仍然针锋相对。

  死者曾某的家属一直认定邓就是杀人凶手,到昨天这种观点仍未改变。“她以前自己都承认了,不是她还能是谁?现在判她无期,说不定减刑后几年就出来了,这样对死去的弟弟非常不公平。”昨天判决后,曾某的哥哥这样说。

  被告邓秀琼的妹妹、现居广东阳山的邓燕平则表示:“肯定不是姐姐干的,否则她早就跑了,怎么还会呆在广东不走?就是因为想着自己是无辜的,才会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

  邓秀琼的辩护律师则表示:“这是一个让人出乎意料的结果。我当初想,这种案只能有两种结果,要么杀头,要么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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