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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红杏出墙被判赔丈夫8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1日00:40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王秋实)女子与前男友非法同居,并向丈夫提出离婚。8日,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法院判二人离婚,但因女子违背了夫妻间应当相互忠诚的义务,被判向无过错一方丈夫赔偿精神损失费8万元。

  李女士起诉称,她与丈夫方先生于2004年相识,因方先生说他单位要提升一批领导,其中一个条件是要有北京户口或配偶有北京户口。在方先生的哀求和欺骗下,她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两人并没有感情,婚后也未共同生活,因此请求法院解除他们之间有名无实的痛苦婚姻。

  丈夫方先生则称,两人是有感情的,李女士提出

离婚的真正原因是她有第三者,婚后不久李女士便与前男友
同居
,只要李女士能回心转意,他愿意继续这段婚姻。

  法院审理认为,李女士与方先生虽是自愿登记结婚,但双方婚后不久即分居生活,尤其是李女士与他人非法同居,违背了夫妻间应当相互忠诚的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间的感情,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对此李女士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受到谴责。方先生虽不同意离婚,但因双方感情已破裂,已没有必要再勉强维持双方名存实亡的婚姻。因此判决准许李女士与方先生离婚,李女士付给方先生精神损失费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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