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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护妻砸死邻居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2日12:29 中国三峡新闻网

  本网讯 (记者黄金华) 丈夫见妻子因与邻居为琐事发生混战而受欺负,遂上前用石头砸人“救驾”时致对方死亡。日前,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其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8万余元。

  事件回放:丈夫救驾打出人命案

  据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3月6日下午,奉节县安坪乡的司成彬与其父司培全、妻子易礼辉,以及司培海(本案死者,男,时年51岁)及其家人等,在乡里的码头按轮次搬运肥料。其间,两家人为琐事引发争吵、打斗,继而发生双方群殴。被告人司成彬见司培海用石头打其妻子易礼辉,便上前将司培海按倒在地,并捡起一块石头打中司培海的头部。

  司培海被打后欲挣扎爬起来,司成彬又双手举起一块更大的石头砸中司培海的头部右侧,司培海被砸后躺在地上不动。被告人司成彬准备第三次用石头打司培海时,被他人拉开。

  同年3月9日,受伤后的司培海经多方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司培海系钝物伤及头部致严重脑挫伤死亡。司成彬作案后逃往外地,其亲属在事发后已代为赔偿死者家属3700元和一头猪。

  2007年1月31日,司成彬在湖南郴州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庭审焦点:被告人是否正当防卫

  庭审中,被告人司成彬的律师辩护称,被告人是为了制止被害人对其妻子易礼辉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用石头打击被害人,致被害人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同时,即使不能认定被告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被害人亦有重大过错,应对被告人减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全家与被害人全家为搬运肥料发生纠纷以致双方发生群殴,双方均有侵害对方人身权利的故意。被告人司成彬致害被害人司培海的行为不具有正当性,不属于正当防卫,亦不能认定被害人有重大过错。法院不予采纳。

  判决结果:故意杀人获无期徒刑

  重庆市第二中级院审理认为,从被告人司成彬致害司培海的作案工具,打击被害人的要害部位,第二次用石头打击被害人司培海后,还准备继续对被害人实施致害行为,打击被害人后并没有施救的意愿和行为等因素,均能够认定被告人司成彬主观上具有杀害被害人司培海的故意。

  因被告人司成彬主观上具有杀害被害人司培海的故意,客观上造成被害人司培海死亡的结果,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本案系纠纷引起,被害人方在纠纷发生之初亦不冷静,被告人司成彬的亲属已经代被告人司成彬赔偿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部分经济损失,可以对被告人司成彬酌情从轻处罚。

  同时,被告人司成彬故意杀害被害人司培海,给其亲属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综合上述因素,市二中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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