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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说出多年前持枪抢劫案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3日01:40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裴晓兰)1995年,38岁的顺义男子段长海持猎枪抢劫一名路人4500元。昨天,顺义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段长海曾因犯盗窃罪,先后于1988年、1999年分别被判处缓刑。2000年6月1日,他又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2004年刑满释放。此次,段长海被认定于1995年10月11日伙同他人,在顺义大孙各庄镇王各庄村村南的土路上,用枪托将开车经过此地的刘先生打昏,并抢走刘先生人民币4500元。 据了解,段长海在之前两次因犯罪受审时,均没有交代这起案件。这次他之所以被抓,是因为案发前他酒后说漏了嘴,被举报。据段长海交代,被他抢的刘先生曾开办一家养鸭场,很有钱。案发当天,他向被害人的车开了几枪,之后拿枪托打了刘先生头部,致对方昏迷,然后将钱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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