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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妇为供儿子上大学率丈夫女儿盗窃(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4日15:53 中国法院网
农妇为供儿子上大学率丈夫女儿盗窃(图)
被告人谢侯姐在法庭上

  中国法院网讯 为了给上大学的儿子交学费,谢侯姐带着丈夫和女儿在打工者租住的地方多次行窃。今天上午,安徽人谢侯姐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1000元。

  被告人谢侯姐伙同其夫孙俊美、其女孙贤欢于2007年7月14日6时许、7月15日3时许,采用溜门入室的方法,分别到昌平区西关、沙河镇等地窃得手机六部、笔记本电脑一台,经鉴定所窃物品共价值人民币3300余元。公诉机关以盗窃罪对谢侯姐提起公诉。

  在法庭上,谢侯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提出异议。她称每次偷东西时,她的丈夫和女儿在外面为自己放风,她进入房间盗窃。他们选择的多是打工者聚集的地方,因为这些门晚上不上锁。谢侯姐一再强调,所有的盗窃全是自己一个人做的,与丈夫和女儿无关,他们不知情。谢侯姐还称自己在老家还有一个上大学的儿子,由于自己和丈夫全是文盲,找工作困难,来北京盗窃就是为了供儿子上大学。

  经过审理,法庭进行了当庭宣判,判处谢侯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1000元。谢侯姐表示没有意见,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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