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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李保田不履行裁决被申请强制执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9日01:00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刘杰) 演员李保田因未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近日,北京时代春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向朝阳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要求李保田返还违约金 30 万元、诉讼费 25200元。 2006年6 月,李保田出演《钦差大臣》一剧时与电视剧制作方北京时代春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生纠纷,李保田一纸诉状将北京时代春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告上法院。双方陷入了一场“戏霸”与“电视剧注水”的口水战。 2007年 6 月,二中院终审判决,李保田首先返还北京时代春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30万元的违约金,北京时代春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随后支付李保田超出原计划戏份的酬金30万元。 法院判决后,李保田通过朋友表示,他将会继续申诉,运用舆论手段讨回公道。截至11月16日,朝阳法院一直未收到李保田送来的执行款。 时代春天公司随后向朝阳法院申请对李保田进行强执。据悉,该案尚未立案,但朝阳法院已启动了督促履行工作机制,法官正在积极与李保田一方取得联系,敦促其主动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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