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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连续盗窃名牌专柜14次获缓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9日13:22 新闻晚报

  晚报讯 公司白领盗名牌,疯狂光顾专柜14次,窃得品牌衣物共计2万余元。日前,徐汇区法院对一起专偷品牌专柜的盗窃案作出判决:王靓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今年26岁的王靓是河南人,大学毕业后来到上海,在一家广告公司工作。

  2006年1月22日,王靓在港汇广场逛街时,看到一家专柜内陈设了一双价值1919元的品牌皮鞋,于是她乘营业员不注意,将皮鞋顺手牵羊,并迅速离开现场。

  第一次盗窃成功后,王靓便一发不可收拾,光在港汇广场和太平洋百货内就盗窃十多次,有时王靓接连两天在同一家专柜盗窃多次,且专偷各类高档衣服、鞋子、皮包等物。

  今年3月8日,王靓在港汇广场再次盗窃,并偷得价值4190元的DKNY牌

连衣裙一件,正当其要离开该店时,被该店营业员人赃俱获,并扭送公安机关。

  法庭上,王靓的辩护人提出,王靓在病态心理的驱使下才会走上犯罪道路,到案后能主动坦白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盗窃事实,退缴全部赃物,因此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共计价值23000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处罚。经鉴定,王靓无精神病,具有完全责任能力,但其表现有抑郁情绪;案发后,她能主动坦白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盗窃事实,并退缴了全部尚未使用的赃物,能认罪悔罪,故辩护人建议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意见,法院予以采纳。

    □通讯员潘文婕 记者李胜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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