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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开车捎带路人被指为黑车司机遭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0日00:58 北京晨报

  晨报讯 (记者 李婧) 昨天,海淀区法院受理了首起因城管扣押车辆引发的行政附带赔偿诉讼案。起诉者称其与女友开车出游,因免费带上了顺路的行人被误会为黑车司机遭到处罚,车辆被扣押达一年之久。

  近日,刘先生到海淀区法院递交起诉状,要求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归还扣押车辆,赔偿5万余元的损失。刘先生说,去年11月1日上午10时左右,刘先生在去凤凰岭公园和女友约会的途中,有两人拦车问路去凤凰岭,因和他们同路,刘先生顺便让他们上车,没有收取路费。但当快行驶到公园时,刘先生称“在路中间有两辆汽车不顾交通堵塞和交通安全,以危险的方式将我驾驶的车辆别在路中央,强行拉我们下车,这些人未出示证件,将我强行拉上金杯车,强迫签字。”刘先生在起诉状上写道,到目前为止他的车已被扣押一年多。这一年中,原告多次与海淀城管协商,但未能要回被扣车辆。于是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被告扣押原告车辆的行为违法,返还被扣车辆,并赔偿自己损失共计54936元。

  据悉,该案是海淀区法院受理的首起因城管扣押车辆引发的行政附带赔偿诉讼案,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相关法律

  行政附带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个人,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和个人因违法实施执行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具体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行政赔偿诉讼的提起,既可以单独提出,也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或其诉讼过程中提起,前者称之为单独式,后者称之为附带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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