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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再婚后为生育谋杀9岁亲子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0日08:40 三秦都市报

  “爸爸、妈妈,我已经长大了,九年前,是你们把我带到了这个世界上。首先,你们给了我生命,还给了我明亮的眼睛,让我去观察世界;给了我一双腿,让我走遍世界。可我还不满足,要这要那,你们都给了我。我一定会好好学习,回报你们。”这是凡凡被害前不久所写的一篇日记,这个聪明懂事、天真可爱的孩子绝对想不到,自己年幼的生命会惨死在自己的亲生母亲手下。

  再婚后,为了达到自己再次生育的目的,李盈芳竟与他人合谋,于2006年11月24日,将自己与前夫所生的9岁儿子残忍勒死。案发次日早上,一群众发现尸体后报案。两天后,此案在澄城县公安局的缜密侦破中,宣布成功告破。2006年11月27日14时,犯罪嫌疑人李盈芳、王瑞杰被刑拘。同年12月29日,两人被依法逮捕。此案经本报率先报道后,省内外各大媒体先后跟进,许多网民纷纷发表评论,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震动,人们无不为之触目惊心。昨日,该案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到,被告人李盈芳之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未遂)。被告人王瑞杰之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过程中,两人均起了主要作用,均系主犯。

  案件回放

亲生儿子惨遭毒手

  李盈芳,1973年8月18日生,系澄城县农业银行职工。李与其前夫曹某(已逝)生有一子凡凡(小名)。2004年11月,李与现任丈夫侯某再婚。李、侯两人再婚后生育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2005年到2006年之间,李盈芳曾经两次怀孕准备生育,被候某前妻韩某多次到计生部门揭发,被迫两次打胎。李盈芳于是产生强烈的报复心理,伙同该县个体诊所从医人员王瑞杰事先预谋、跟踪踩点,由李出资7万元作为雇佣金,王瑞杰负责联系雇凶,图谋杀死丈夫侯某与其前妻14岁的女儿丽丽(化名)。2006年11月23日早6时,王瑞杰独自一人潜伏于侯某前妻家门口,预谋实施犯罪,被其发觉后挣脱,并大声呼救,王瑞杰仓惶逃窜。

  2006年11月24日上午,李盈芳见王瑞杰杀害丽丽没有成功,又遂起杀害其正读小学四年级的儿子凡凡之歹念。11月24日16时许,李、王二人于曹家家属院门口等候凡凡。16时40分许,凡凡出来后,李盈芳将其诱骗至澄罗(澄城县至罗家洼乡)公路中段西侧行道上。李盈芳借口上厕所下车避开,由王瑞杰在车内后排用红腰带将凡凡勒死。后王瑞杰抛尸于澄城县庄头乡曹家庄村南公路旁后逃离现场。

  杀人凶手拒不认罪

  昨日12时,庭审正式开始。当审判长宣布法警带两名被告出庭后,从候审室到被告席短短30米的距离,李盈芳足足走了1分钟之久。而同案犯王瑞杰则表现出一副毫不在乎的样子。

  对于“受害人曹一凡究竟是谁动手勒死”这个细节,王瑞杰称,在作案现场,李盈芳将绳子给他后,自己去地里上厕所。李回来上车亲手勒死了孩子,自己则在车下两米远处等候。与此前在澄城县公安局和看守所所作的三次供述完全不符。此前,一直对与王瑞杰合谋杀害亲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的李盈芳,在昨日的庭审中,突然提出“王瑞杰为了要钱,多次用刀子威逼她,使她被迫实施了犯罪”这个情节,欲以洗脱自己的全部罪过。王瑞杰对“威逼”一事绝口否认。因双方均就此拿不出任何相关证据。法庭对此不予支持。

  面对审判长和公诉人的再三询问,王声称自己“不懂法”,在公安机关和看守所所作的三次供述,有部分与案件事实不符。而之所以先前在公安机关和看守所说了假话,是因为公安机关吓唬了他、对他实施了严刑。随后,公诉方运用电脑当庭播放了公安机关对王作笔录过程的音像资料。面对证据,王低着头,一言不发。

  李盈芳陈述,她害死自己亲生儿子凡凡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凡凡不认她了,她还听人说凡凡的爷爷整理了一砖厚的材料,都是针对她和丈夫侯某的。害怕娃长大后报复她和丈夫侯某。二是她想给侯某生个孩子,害死凡凡就为自己生育清除了障碍。

  李盈芳再婚后,凡凡一直由其祖父母扶养。庭审结束时,李盈芳连声说道:“我非常后悔,我有罪,我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我对不起很多很多的人……”同时委托她的代理律师给予孩子的祖母2万元作为补偿。但原告两名诉讼代理人没有接受。并要求判处两被告极刑。法庭将择日宣判。

  本报记者 冀晓菊 张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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