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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强奸少女后逼其卖淫获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09:13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被告人陈春雷、刘卫将两名少女强奸后,白天非法拘禁,晚上带出去坐台。昨日,云岩区法院一审以强奸罪、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 今年4月19日晚,被告人陈春雷、刘卫在贵阳三桥某公司门口遇到两名少女,二人将两少女骗到三桥其住处后,分别对她们进行殴打,并强行发生了性关系。之后,两被告人白天将两受害人锁在家中,晚上带两名受害人到夜总会坐台。直到4月23日晚上,二被害人逃脱并报案。 法院审理认为,两被告人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分别构成强奸罪、非法拘禁罪。据此,一审分别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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