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香港高官身陷桃色事件遭勒索案继续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15:59 人民网

  人民网11月21日电 港府高官X先生被勒索案,被告许荣昨接受控方盘问时强调,“整个50万元索款计划,都是X先生的苦肉计,叫我投入一个坏女人的角色,用真情讲假话,与他做连场对手戏,目的是要令X太太感到遇上灾难,认为我的出现纯为钱,X先生初期只有该出戏的大纲,而剧本未有细节,所以我要经常致电给他,拿取明确的指示。”

  被告:一切由X先生安排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主控官谭思乐质疑被告如果真是一场戏,为何要拖延1个月时间,为何要坚持索款38万元。被告回应指该38万数额是L先生首先提出,她处于一个被动的角色,一切都由X先生去安排何时见面、款项数目等;事实上她一直都不想要钱,只是X先生要她返大陆居住3至4年,待X太太对丈夫恢复信心后,彼此才能复合。

  被告指,她收了29万元后,根本被X先生操控,她不能继续在金宝城工作,不能留港;及后她为了X先生去堕胎,X先生却连一句“对不起”或问候的说话都没有,“我感到他用我的情感来换取自己的安定,用我的眼泪来换取一个完美的家庭,如果我早知结局如此,我不会要他一分一亳。事实上,以X先生月入17万余元,X太太月薪6万元,以及他们名下两个出租物业得来的4至5万租金,这笔钱对X先生来说绝对是绰绰有余,拿他1个月的工资不算贪心吧,而我亦拿得心安理得。”

  泣诉:X先生无用

避孕套

  控方昨指被告在庭上的自辩内容是编造出来,X先生从没有和被告在其办公室内进行性行为及口交。被告即很激愤地说:“我在宣誓下作供,上有天,下有地,中间有自己的良心,X先生心里是最清楚自己做过什么。”

  控方又质疑被告腹中的孩子有可能不是X先生的,而是其他客人的。此时,被告直指主控官歧视她的职业,双眼泛起泪光地说:“客人去夜总会寻开心,很自然会有防御措施,相反夜总会小姐亦不会因客人付得起钱,而没有任何安全设施,X先生在后期称呼我为老婆,又带我在中港澳周围去,X先生已没有使用避孕套。”

  发誓根本不知X先生住址

  被告强调:“我从没有以跳楼或向传媒杂志来要胁X先生交出50万元,我更不会指示他人来威吓X先生,我根本不知X先生的寓所在哪里,我不知道自己在案中的结局如何,如果我真的有欺骗法官大人,我的结局会比本案更加严重。”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