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嫖资问题掐死卖淫女获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6日10:55 北方新闻网

  新报讯(记者 张 彬 通讯员 海 暄) 12月5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03年发生的一起杀害卖淫女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主犯宋霞林被判处死刑。

  2003年12月11日19时许,家住赛罕区的宋霞林与和林县的李建军到回民区吧街一家酒吧娱乐时,通过他人联系到卖淫女李某、袁某。双方商量好价格后,一同来到赛罕区金河镇后庙子村宋霞林的家中嫖宿,之后分手。12月12日下午,宋霞林同李某再次联系并相约在回民区百盛商场门口见面。二人见面后,又一起到宋霞林家卖淫嫖娼,过后二人因嫖资问题发生争吵。宋霞林打电话叫来李建军,与李建军协商后,宋霞林先进入东屋将李某按倒在床上,用双膝顶住李某的胸部,双手掐住其脖子,李某挣扎反抗中双腿乱蹬,李建军过来按住了李某的双腿,直至李某被掐死在床上。随后,他俩将李某的尸体、随身衣物抛进宋霞林家的地沟里。2006年12月18日,宋霞林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在宋霞林的指认下,公安机关在宋霞林家的地沟里找到了李某的尸骨。

  法院审理认为,二被告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宋霞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建军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被告人宋霞林、李建军赔偿受害人李某家人经济损失7992元。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