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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携全家非法制造鞭炮炸死3人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8日10:40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早报讯 外甥全家人非法制造土鞭,放在姥爷家的炸药发生爆炸,结果炸死了姥爷等3人。昨天,市中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外甥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舅舅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

  回放

  “炸药库”炸塌三间房

  2001年农历9月开始,平度市店子镇刘家村村民徐某伙同继父、母亲、女友(三人均外逃)在其三舅家的空房内非法制造鞭炮,并把制作好的20多袋鞭炮及制鞭炮用的硫磺、硝药存放在姥爷和五舅刘某的房屋内。期间,刘某两次帮助外甥徐某运送鞭炮到自己的房屋储存。

  同年11月22日下午5时许,存放在徐某姥爷家中的大约50斤炸药和鞭炮等物品发生爆炸,一个大火球从存放鞭炮的房间内冒出,接着一声巨响,徐某姥爷家的房子连同邻居的房子都被炸毁,徐某的姥爷、邻居一名即将分娩的孕妇、60多岁的邻居王明诰当场死亡,另外两人受轻伤,房屋损失有3万多元。爆炸发生后,徐某等人逃离平度,到处躲避。

  今年5月14日,迫于警方压力,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刘某随后被警方抓获。

  庭审

  主犯徐某被判无期徒刑

  公诉机关以徐某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刘某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提起诉讼。死者家属提出了35万多元的经济赔偿请求。

  “搬到刘某家的鞭炮共有20余袋,每袋10盘鞭炮,大约有两万头。”徐某供述,这些鞭炮都是他跟父母及女朋友4人非法制造的。刘某也供述了与外甥徐某一起运送鞭炮到自己家储存的犯罪情节。徐某及其辩护律师提出,徐某是从犯,并且有自首情节,请求从轻处罚。

  市中院认为,徐某非法制造鞭炮等爆炸物,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且致3人死亡,两人轻伤,情节严重,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刘某行为构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徐某在本案中起主要作用,应认定为主犯,刘某应认定为从犯。市中院驳回了辩护律师对徐某系从犯应从轻判决的辩护意见。市中院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死者等经济损失35万多元,以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6年。徐某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刘某表示服判。 (陈 勇 赵亚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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