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为歌城窃电67万多度获刑1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9日10:32 江南都市报

  本报讯 安法、记者陈建新报道:昨日上午,萍乡市安源区法院宣告了一起特大盗窃国家电力案的一审判处结果:电工王宁以倒拨电表计数器为手段,为萍乡市心潮大歌城窃取国家电力67万多度、价值近60万元,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万元。

  据了解,王宁今年43岁,萍乡市湘东区腊市人,平时以帮人修电器为生。位于城区繁华地带的心潮大歌城耗电巨大,歌城经理刘亮常为巨额电费而苦恼。2002年2月,经职员李波介绍,王宁与刘亮见面并达成协定,由王宁为大歌城窃电,按窃电价值的40%分给王宁,另60%归大歌城。从2002年3月起,王宁每个月的10号为大歌城窃电。至2006年12月,王宁共窃电677121.8度,按每度最低电价0.884元计算,窃电金额为598575.67元。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