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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拘禁前男友讨要欠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0日13:28 新闻晚报
□通讯员方丹 记者李胜南
晚报讯 陆丽为讨还前男友的欠款,竟采取非法拘禁手段。近日,虹口检察院以非法拘禁罪对犯罪嫌疑人陆丽批捕。 1991年,陆丽与丈夫一起来沪打工。陆丽有一妹妹,丈夫早逝,从广东来到上海投靠姐姐,姐妹俩平常时有往来。不料,陆丽妹妹与姐夫日久生情。陆丽与丈夫离婚,前夫给了她六万元。 离婚后,陆丽认识了比自己小4岁的男人刘兴,不久同居。当刘兴提出需要借钱做生意,以便给她更好的生活时,陆丽将积蓄全盘拿出,一起借给了刘兴,刘兴出具了一张借条。 几个月后,刘兴不再出现。陆丽决定找到刘兴,为自己讨回公道。于是,她放出消息,只要有人能帮他找到刘兴,她定当酬谢。 今年7月19日,陆丽接到一陌生男子的来电,声称已经帮她找到刘兴,索要3000元报酬。次日,陆丽按该男子所述的地址,在一家游戏机房找到了久未露面的刘兴。陆丽讨要欠款未果,这时,旁边走出两个陌生男子,称他们就是报信的人。陆丽怕刘兴逃走,拦了出租车,在两名陌生男子的帮助下,架起刘兴,带回了自己的住处,将刘兴拘禁起来。两男子离开。 陆丽狠狠地给了他几巴掌,逼刘兴打电话给其父亲,要还债才能放人。她还叫来姐姐姐夫,要他们帮自己一起看管刘兴,钱到人才能走,随即将房门紧锁。 10月22日,刘兴被闻讯而来的民警解救。 (文中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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