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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贼偷配大门钥匙专盗群租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0日15:30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郭剑烽 通讯员马伟)数月内接连在本市西区某高档小区的群租房内盗窃10余次的犯罪嫌疑人姚群,日前被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现年34岁的姚群,初中毕业后便待业在家。曾因偷窃、盗窃先后4次被司法部门处理过。姚群曾在案发小区一栋大楼中与他人一起合租,十分清楚那里有许多房东都将房屋群租给他人,每套少则七八人,多则20余人,并对群租户的生活起居习惯及小区周边环境颇为了解。自搬离该小区后,早已染上毒瘾手头颇紧的他便开始打起了群租户的“主意”。

  2007年6月至9月间,姚利用自己搬离前偷配的底楼大门钥匙,先后10余次选在夜深人静或白天中午无人之时,窜入曾住过的大楼内寻找疏于防范的群租房,采用推门入室、插片开锁等手段进入房间,暗自躲在过道、阳台等隐蔽处,趁被害人洗澡、睡眠或外出上班之机,窃得多套群租房内9名被害人共计1.2万余元的手机、台式电脑、

笔记本电脑、钱包、空调机等财物。

  9月20日23时许,姚群再次出现在该小区一群租房内,趁被害人洗澡之际盗得手机、钱包等财物,后在慌忙逃跑途中被警觉的群众抓获扭送至派出所。

  【检察官提醒】

  如今群租现象十分普遍,然而由此带来的治安隐患和社会危害却不容小觑。本案中,一方面诸多租客们往往缺乏必要的安全防范意识,如天热时因通风等原因租客较多将房门大开夜不闭户,夜间洗澡或白天上班时自身的贵重物品随意摆放在室内等等。另一方面,有些房东为盲目追逐高额利润,也常常漠视承租人的权益和财产安全。加之群租客的流动性大,不少小区物业、安保部门难以对出入小区的外来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管。因此,租客们应依法租赁,尽可能避免群租。

  在租赁期间,租客必须珍爱自身及合租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增强防范意识。政府相关部门、小区物业(业委会)等也应加强沟通和协调,对群租户细化管理,加大安全防范等法制宣传,共同设防,不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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